第十三章狎西狎西这个名词是帝国最近三百年产生的,意思是没有用的人。三百年前,人类和精灵之魄结和创出了半精灵,和兽人之魄结合创出了半兽人,最有名的就是和龙之魄结合产生的超级战士龙战士了,结合之後的人类就是新人类。这种方法好处自然明显,但也有一些意外的。因为不同种族的魂魄结合在一起,人类的身体成了基因的大搅拌机,什麽玩意都有,就像杂交水稻一样,自然也产生了一些极为低劣的品种来。有的人,因为体内人的魂魄和其它种族的魂魄冲突得相当厉害,力量不但没有增强,反而大大地减弱了,甚至连魔法都不能使用。很不幸,鲁贝尔斯就是这一类型的人。他天生就无法使用魔法,这在魔法泛滥、使用魔法就像呼吸一样平常的大陆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更糟的是他的身体极为瘦弱,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有拥有像兽人那样强大的力量,是一个十足的、标准的狎西。十五岁的他看着比自己小上好几岁的小孩子自如地运用风系魔法驱动天上的风筝,他们心中别提有多麽痛恨自己了。但他不是一个退缩的人,他一直在努力地学习魔法,可是老天好像总是在和他过不去一样,他连一个三岁小孩子都懂的魔法都学不会。“不要退缩,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一直是这麽勉励自己,但自信正随着失败次数地增多而不断地下降。今天,他向一个自己暗恋的同村的女孩子表白,结果被她羞辱了一顿。女孩子对他不屑一顾地说∶“我所要的男人,他应该是高大英俊、强壮、拥有强大力量的男子汉,而不是你这样瘦弱无用的狎西。”狎西是他最受不了的话,何况是从自己暗恋的人口中说出来,鲁贝尔斯·迪迪受不了这句话,这话打碎了他最後的自信,他一个人跑出了村子,他在野外不停地跑着跑着,他不知自己为什麽跑,他只想赶快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他跑啊跑,一直到了天黑,他才发现自己饿了,此时的他,已在离家二十多里远的野地里,他现在的位置是大道边的一片枫林。“我能到哪去?”看着通向风都城的大道,他开始自己问自己,“我没有力气,不会用魔法,只是一个没用的狎西!”他仰天大叫着。一个人在野地里走是极危险的事,一只狼已盯上了他,一只饥饿的、强壮的成年的公狼。它大概有三岁了吧,这在狼中算是年青人了,虽然年青却很聪明,它知道什麽样的猎物可以巾,什麽样的猎物绝不能巾。它知道许多看上去很弱小的人其实是拥有强大力量的猎手,见了他们最好快逃。而它的许多伙伴由於还死抱着过去的观点,不知死活地去进攻。几天前,一只一直和它合作捕猎的老友不听他的劝告而去进攻三个十来岁的到野外烧烤的小孩子,结果三个小时後它在烧肉架上找到了堆吃剩的骨头,骨头不是人的,而是它的。但今天的这个人不同,他没有其他的人类身上那种很强的气,他身体给它的感觉就像是羊圈里面的羊。饿了两天的它跟了他近六里路,仔细地观察过後,它认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现在它决定进攻了。他虽然有点想自杀的念头,但还不愿被它吃到肚里去。他开始跑,但两条腿怎跑得过四条腿?脚下一绊,他摔倒在地上。“太好了,够我吃上三天的了。”它张开锋利的牙齿,向少年扑去。但是它这回的运气比它那位被三个小孩子吃掉的同伴还要坏,它的嘴永运也咬不到他了,一只强有力的手横空伸出,像钳子一样地捏住了它的喉咙。它感觉到这只手充满了龙的气息,“人的手怎麽会有股龙气?”它的腿像青蛙一样地蹬了几下就不动了。“真是又肥又大啊!”一个身穿黑色披风的男人背对着出现在鲁贝尔斯的面前,强有力的手臂像提着根稻草似地提着倒楣的它。男人转过身来,露出了一张俊美无比的脸,最吸引人的是他脸上那双含着玩世不恭神情的紫色的眼睛,却透着一种能将一切都看穿的锋芒。“好帅气的男人!”鲁贝尔斯心想,这时他又想起了那个女孩说的话∶“我所要的男人,他应该是高大英俊、强壮、拥有强大力量的男子汉,而不是你这样瘦弱无用的狎西。”他就是她所说的那种男子汉啊,为什麽老天这麽不公平呢?“小兄弟,你叫什麽名字?这麽晚了,一个人在外是很危险的。”他微笑着对他说,露出一双洁白的牙齿∶“我叫达克·秀耐达,你呢?”“达克·秀耐达?”这是种很少的姓氏,鲁贝尔斯心想。他虽没有力量,但却记忆力惊人,几乎过目不忘。“我叫鲁贝尔斯,我迷路了。”他并不想让对方感觉到自己的软弱。男人扫了他一眼,微微一笑,鲁斯贝尔竟生出心里话已被他看穿了的感觉。“我想你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我也饿了,我已七天没吃,不,应是八天才对。”想到这,我不仅苦笑一声,我该怎样面对那些女孩呢?还有我的老师,还有┅┅鲁贝尔斯对这个陌生人很有好感,他至少称自己为兄弟,要知道,在村里,就是他的父亲母亲也因为他是个狎西而不喜欢他,许多人都叫他废物,而今天居然有人这麽地尊敬他,他很高兴。他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上三岁的青年在切肉,狭长的剑虽然极为锋快,却不是适合用来割肉,但在这个人的手下,剑像有了生气似地灵活摆动着,虽然不是厨师,可是他却觉得对方的下手分寸很对,每一下的力度、角度都用得恰到好处。很快,整只狼在他的手中就像一块块的积木似地被分离开来。火烧起来了,肉被烧得“滋滋”地响,饥饿的他也顾不上什麽,开始大口大口地嚼起来。逆鳞斜斜地插在我身边,这片树林是当初我和安达初遇的地方,想到回去後我要如何面对她,真是有点头痛。妈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朝有肉今朝吃,管他呢!“嗡!”的一声轻响,逆鳞开始鸣叫起来,有人来了,而且是个高手。鲁贝尔斯也停止了吃肉,虽然他是个没有任何力量的狎西,可是正因为一无所有,他的感觉反而要比任何人都灵敏得多,上天是很公平的,在某一方面失去了,就会在另一方面给予补偿;相反,在某一方面给予多了,就会在其它地方再取走一些东西,好比说是龙战士。一个人影一闪,火堆前多了个人。眼前的这个人生得极为高大,比我还要高出快半个头,他,一身火红色的披风,上半身是半裸着的,露出结的胸肌,黑色的眼睛充满了刚毅,他看上去并不是很英俊,但却有一股别具风格的男子汉的魅力。鲁贝尔斯有种感觉,这个人的力量决不会比坐在他面前、称他为小兄弟的人差,这个人似乎在哪见过。“好久不见了,达克·秀耐达。”来人坐到火堆前,顺手挑了挑火堆,火烧得更旺了。他的目光扫了鲁贝尔斯一眼,流露出惋惜的神情,鲁贝尔斯不喜欢这种神情,这种神情象徵着怜悯,他不需要怜悯。“是你。”我抬头看了一眼,这个人,既然能让我的逆鳞和体内的龙之魄发生共鸣,那他只会是一种人--和我一样的龙战士。“赤甲龙缪斯!”鲁贝尔斯终於想起来了,那个连续两届夺武术节冠军的缪斯,被称为帝国年青一代中第一高手的缪斯,听说他的力量比起拥有三头黄金龙变身的公主也差不了多少。“来吧,达克·秀耐达,当你在亡灵谷完成第二次变身时,我就一直在等你了。让我见识一下你体内的暗黑龙的战斗力!”缪斯不爱多说话,很快就说明了来意。鲁贝尔斯几乎要感动得哭出声来,在一天之内,他居然见到了两个几乎被人们当作神来崇拜的、帝国最强大的战士--龙战士,而且还和其中的一个一起吃饭、称兄道弟,上天对我并不是不公平啊!或许有人会觉得这很可笑,可是在帝国,出於对自己统治的需要或者是各个方面的原因,帝国在各个方面的宣传上都将龙战士神化了,在人们的心中,龙战士就是神,甚至比神还伟大,你可以当街辱骂神明而不会有人管,可是要是辱及龙战士的话,那你可就倒大楣了。战斗是无法避免的,我不禁又想起了父亲说过的话∶“在这个剑与魔法的时代,想不和人动手根本是无法做到的!”为什麽人生总有这麽多无法抗拒的事情呢?破日从缪斯的右手臂里跳出来,强大的杀气在瞬间就将我锁定,如果说逆鳞是个苗条的少女,那麽破日的体型就像是个相扑手,又笨又大又重。在它的强大的杀气下,边上的鲁贝尔斯感到自己的肉体就好像处於火炉之中一般灼热,而精神上去好像处於冰窑之中一般寒冷,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感觉使得他痛苦得要大叫起来,可是当他张开大口时,却发现自己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一只手从边上伸过来,按在他的身上,一股热流传遍了全身,那种感觉很舒服,“这大概就是力量吧?”鲁斯贝尔心想。灼热和冰冷的感觉立刻消失了,虽然还是很难受,可是他已觉得好多了。“缪斯,你要逼我决斗,也不要伤及我的兄弟啊!”我一边运起体内的暗黑龙气抗拒着他不断逼过来的杀气,一边轻轻地将鲁贝尔斯送到背後。逆鳞“叮”的一声跳回我的左手,它兴奋得鸣叫不已。两把宝刃像多年未见的朋友一般地叫着,有如两位老友在相互打招呼。处於我们两人之间的火堆无风自灭,周围的环境立刻暗了下来,就在光线变换的一瞬间,我出手了,我并不是个喜欢安静的人,站太久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好处。每个龙战士都有自己的特色技能,我的特技是黑暗魔法和雷系的魔法,剑法走偏锋,以快为主,这一剑包含着雷电的力量,这一招就叫“惊异”。父亲的死讯传来时,我的第一种感觉是震惊和失落,这一招就是当时我的感受。我的武艺最大的特色就是招式中包含了我对人生的感悟。缪斯的特色魔法是炎系的魔法,他的刀法以刚猛沉稳为主。逆鳞划破我们之间不足四尺的空间,有如闪电般地向他刺去,直取咽喉。缪斯嘴角闪出一股近似嘲弄的微笑,破日横移,硬是将这一剑牢牢地封死,这就是他的得意之招°°稳如山。刀剑交击,爆出的火花照亮了我们之间的空间,赤甲龙之力和暗黑龙之力通过两剑相互交击,相互巾撞在一起,我和他同时变身。巨大的龙翼从背後升起,我们两的气劲形成一红一黑两条龙在空中飞舞着嘶咬。刀剑剧烈地磨擦着,发出“喀滋滋”的难听声音。我们俩通过兵器互相比拼了一招,我不支後退。我的力量并不是不如他,只是斗力不是我的专长,何况在兵器上我还吃了点亏,逆鳞虽利却不是为斗力而设计的。退後的结果就是对手的攻击力更强,破日在气机牵引下潮水般地向我攻来,“地火焚城!”破日有如一团烈火,快猛如风,毫不留情地向我砍来,这就是其疾如风,其掠如火。这家伙想杀我?我打出“惊艳”。惊艳是我根据当初在这片树林里初见安达时的那种被她的美丽震动的感觉而创出来的招式。手中的逆鳞不停地划着圈,以无限的柔情,有如一条一条的蚕丝,不断地缠绕在破日刀上,削减着破日的威力。我退後了十步,我的性格就是这样,随心所欲,不拘常理,硬拼并不是我的专长。百炼钢作绕指柔,“地火焚城”的威力被我削得七七八八,惊艳的威力开始现出来。惊艳,招如其名,含突变的意思。有如柔情般的剑式一变,化作无限的杀机,有如一点流星般破开破日的刀式,杀入缪斯的刀网中去,“当当”的响声不绝於耳。当一边的鲁贝尔斯看清时,我们俩都已停了下来,我的左肩挨了一刀,正汩汩地流着血;而缪斯则脸色微白,嘴角泛着血丝。那一招谁也没占便宜。“呼!”逆鳞收回了我的体内,“还想打吗?反正我是不想打了!”我说。说实在的,刚才实在很险,若不是我在关键时躲开了要害,脑袋就不保了。缪斯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小腹挨了我一下膝撞,若不是躲得快,可能现在已成了个太监。“今天我没尽全力,你也没!”他说。事实上我们虽斗了两招,但只是纯粹地比剑,并没有用到魔法,否则的话,这片树林子就保不住了。“我还会再来找你的!”缪斯收回破日,迅速地消失在树林中。这家伙噬武成狂,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害得我也跟着倒楣。“武艺高有什麽好,还不是死得更快?”我心里想着。“啪”的一声,鲁贝尔斯突然跪在我的面前,“师傅,求你收我为徒吧!”男孩子用恳求的目光求我。“收徒?”我吓了一跳,“我不会收你做徒弟的!”我说。看着有如掉入冰水中的少年,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有三个原因。第一,我叫你小兄弟,怎能做你的师傅呢?”少年几乎被我感动得要哭了。“第二,我连自己都管不好,又怎能教你?而且我前几天做了件非常错的事情,我要为此而付出代价的,我能否活过明天还是个未知数呢!”“什麽?竟然还是龙战士都没法的事?”少年不相信地问我。“有时候,有的事情并不是武艺高就可解决的。”我说。“第三个原因就是我已想到了一个人,他才适合做你的教师。”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