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蓬莱少主九洲国,蓬莱宫。一座幽静的宽敞院子,四周栽植各种珍贵花卉,伴随着假山清池,鸟语花香。此时在院子中央一块青草地上,一个身穿白衣,模样极为俊秀的少年,手执长剑,正舞得兴起。剑光随着少年灵活的动作,如灵蛇般闪烁,剑身隐有白芒闪现,并带有嗡嗡轻响,这情景若落在某些名家眼里,定会忍不住讚叹,难得,难得!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竟已摸到以气禦剑的门槛,换作大陆成名已久的那些剑法大家,在他们年轻时,恐怕未必做得比这少年更好。然而如果结合少年的身份,再联想到他那位闻名於大陆的美貌母亲,少年有此修为便不为过。皆因这名叫林子轩的少年,乃蓬莱宫现任宫主,人称蓬莱剑姬的秦雨甯之子。蓬莱宫建宫超过六百年,座落於蓬莱群岛面积最大的主岛之上,每一代宫主,均拥有位列武极大陆最顶尖的修为。加上作风正派,数百年来,蓬莱宫在大陆上声名远扬,大陆各大门派均与蓬莱宫关系极佳。现任宫主秦雨甯,十年前凭手中一把蓬莱仙剑,曾一夜连败黑道八大高手,在蜀山清一真人口中,已是超越乃母。加上其艳绝无双的惊世美貌,被大陆无数正道中人视为女神。蓬莱宫世代单传,前两代宫主均为女性,秦雨甯自诞下儿子后,自然是恨不得将一身所学,全数倾囊相授。好在林子轩也争气,不但英俊儒雅的相貌遗传自母亲,就连天赋也更上一层楼。年纪轻轻,一身剑法在宫内已罕有对手。此时林子轩一套剑法下来,只觉体内真气充盈,身上连半滴汗水亦无,甚觉满意。「今日就到此为止,娘找我有事,去晚了可不成。」林子轩看了看天色,已近黄昏时分,不久前秦雨甯的贴身丫鬟杏儿过来知会他,要他练完剑到前厅去,一个不觉,差点就练过头。收起长剑,连忙加快步伐,离开小院。蓬莱宫佔地超过五百亩,府第枕山临水,依山而筑,内里建有藏书量丰富的书院,精雅别緻的闺楼,清幽花园,前堂后寝,佈局之讲究,怕是连帝王相府,亦不外如是。林子轩来到前厅,见到一些陌生面孔,有些讶然。蓬莱宫不时有贵宾前来作客,林子轩偶尔也会出来招呼客人,已是见惯江湖来客。之所以感到惊讶,是因为座上的几位宾客,皆太阳穴高高鼓起,双目炯炯有神,显是有高强武艺在身。特别是那位年约四十岁上下,留长鬚的锦服男子,其端着茶杯的虎口精壮有力,双目更是隐有精光闪动,显然一身修为已臻化境。这样的高手,绝非无名之辈。「陆叔叔,有贵客登门?」林子轩口中的陆叔叔,此时正位於主座上,与那锦服男子一边品茗,一边熟稔地攀谈着。见林子轩到来,陆中铭微笑地朝他介绍,道:「轩儿,这位是神风镖局李云龙,他是你陆叔叔的朋友。」「见过李叔叔。」林子轩礼貌地一礼。暗忖原来是大陆上人称万里神风的李云龙,此人出道至今,共保过近千趟镖,不论是多难保的镖,他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到,在大陆上赫赫有名。看样子,该是宫里有贵重之物,托付他本人亲自送来。李云龙连忙回礼,他打量了眼前这剑眉星目的少年几眼,道:「这位英俊潇洒的小公子,莫非便是……」陆中铭笑呵呵地点头,道:「不错,轩儿正是蓬莱宫少主。」「难怪,难怪。」李云龙连声讚叹,「有剑姬亲传,加上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的陆兄倾囊相授,我观贤侄举手投足间,已隐有大家风采,未来不可限量。」「李叔叔客气了,都是娘亲和陆叔叔教得好。」林子轩不卑不亢。陆中铭摇头失笑道:「我这三脚猫功夫,哪里拿得出手,剑姬要是知道我敢抢她功劳,我可要吃不了兜着走。」「陆兄说笑了,十年前,五湖岛被旋风马贼佔领,五湖岛官府都被逼得迁府。陆兄只因看中了岛上优美的风光,单枪匹马,便将旋风马贼七名武功高强的首领,全斩於混元刀之下,贼众纷纷化作鸟兽散。这等本事,若陆兄说这是三脚猫功夫,那我岂非连三脚猫都不如?」他话音刚落,一道声音如莺啼燕语,轻轻柔柔地传进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大陆上谁人不知万里神风的名头,李镖头太自谦了。」竟是蓬莱剑姬亲至,李云龙顿时受宠若惊地站立起来,他身旁的几位随从也慌忙起身。「宫主太客气了。」「见过宫主。」一个婀娜多姿的身影出现在大家面前,众人只觉眼前一亮,目光便再也无法从眼前的倩影移开。香娇玉嫩的秀靥艳比花娇,青葱般的纤指,口如含朱丹,红唇微微扬着,绝色丽人的一颦一笑,无不动人心魂。只见蓬莱剑姬身披薄烟翠绿纱,逶迤拖地白色流苏长裙,眸含春水清波流盼,乌黑长发上,斜插一根镂空金簪,缀着点点紫玉。她款款走来,包裹在长裙下的优美身段,曲线隐露。李云龙瞥见她裙下一对小巧的白色绣花鞋,随着她莲步轻移,若隐若现,忙移开目光,以免失礼於人。他瞥了一眼身旁的几人,见这几个跟随自己多年的兄弟,是第一趟目睹蓬莱剑姬仙容,表现得相当失礼,个个涨红了脸,竟望着剑姬优美的面容和身段移不到目光。李云龙连忙咳了一声,提醒他们注意。能受到蓬莱剑姬的接见,被大陆无数男人视为荣幸,若因这几位弟兄的失礼行为,而影响到美人对自己的观感,那便糟糕透了。蓬莱剑姬既优雅高贵,又端庄温婉,让李云龙这种平日惯了洒脱的豪爽大男人,在其面前,仍会不由自主地克制自己的举止,以免给这位绝世美人留下不好印象。香风拂来,蓬莱剑姬秦雨甯向几人微微一礼。「有劳李镖头不远千里,亲自为蓬莱宫保送这批财物,本宫刻下已吩咐下人备好酒席,只待李镖头与几位弟兄入席。寡酒薄菜,望李镖头勿要嫌弃。」「哪里哪里。」李云龙连忙道,「受人之托,终人之事,乃李某奉行的准则,宫主实在太客气了。如此,李某便恭敬不如从命。」秦雨甯朝陆中铭道:「替我好好地招待李镖头。」陆中铭朝这绝色美人儿微微一笑,道:「宫主放心,我定好生招待李兄,李兄,这边请。」李云龙连忙道:「陆兄,请。」对於剑姬未打算亲自招待他们,李云龙感到十分可惜。但见陆中铭似与剑姬关系亲密,更能代表她招呼客人,心中微感讶异。蓬莱宫为远道而来的镖局众人,准备了极为丰富的酒席,美酒佳餚接连上桌,再由陆中铭这位九洲国赫赫有名武宗亲自招待,几杯美酒下肚,众人便敞开话题,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酒席间的气氛十分热烈。待得酒过三巡,李云龙这才向陆中铭求证心中的疑问。「说起来,兄弟之前有听过一个关於陆兄的传闻,不知陆兄能否为兄弟解惑?」陆中铭放下酒杯,微微一笑,他自是猜到李云龙嘴里的传闻指的是什么。蓬莱剑姬芳名远播,有着对男人致命吸引力的惊世美貌,连他这被九洲国当朝圣上亲封的武宗,也不能免俗。特别是在她休掉了那个窝囊废丈夫之后,她的追求者们又再度活跃起来。自己这两年来时常出入蓬莱宫,早已落入有心人眼中,对於某些传言,他其实早有耳闻。「大家相识也不是一天两天,李兄有何疑问,不妨直说。」「是这样的。」李云龙顿了顿,道:「自三年前剑姬当众休夫,将他赶出了蓬莱宫,之后便听闻有不少豪傑大家,纷纷前往蓬莱宫,希望能获得剑姬的接见。然而在这最近的两年时间里,惟独陆兄成为蓬莱宫的常客,因此,有传闻说陆兄早在两年前,便已获得剑姬的青睐,不知实情是否如此。」陆中铭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见桌上的众人,全停下吃喝的动作,静待他的回答,他先是缓缓往身前的酒杯注满,将酒杯递到唇边,小饮一口,接着才放下酒杯,以略带自豪的语气道。「李兄所说的传闻,实情确是如此。陆某不才,仰慕剑姬之名已久,遂苦苦追求剑姬半年多,终得美人青睐,实乃三生有幸。」「果真如此。」李云龙当下真是羨慕妒忌不一而足,但他有自知之明,以他的武功条件,绝无追求美人的资格,於是道:「陆兄真乃好艳福,抱得如此美人归,竟一声不响,当罚。」「对,当罚。」「还必须罚最烈的酒。」「陆兄,我们知你有绝世武功,所以,可不要作弊,用内功逼酒啊。」座上的众人顿时起哄。「诸位说得是,陆某便自罚三杯烈酒,绝不逼酒,。」话音刚落,陆中铭便吩咐丫鬟斟上宫中最烈的酒,连饮三大杯。在不运功逼酒的情况下,饶是以陆中铭的惊人功力,也架不住酒气上涌,脸色顿时红了起来。「不瞒李兄,这两年来五湖山庄有大把事务需要兄弟我处理,而剑姬更是要管理偌大的蓬莱宫,我们两人实乃聚少离多,因此我们便没有公开关系的打算。不过目下,山庄的事务均已处理完善,交由我亲弟接管,我打算过段时间,便向剑姬求婚。」座上的众人,不由羨慕地送上祝福,陆中铭又是自豪,又是谦虚地接受众人的祝福。李云龙艳羨不已地道:「陆兄当真是好艳福,如此,便预祝陆兄早日将剑姬娶进门。」想起剑姬衣裙下那迷人的曲线和身段,如此绝色美人,却已是名花有主。一想到陆中铭能在剑姬的香闺里,夜夜尽享艳福,李云龙腹中又升腾起一团火焰,胯间瞬间硬如铁棒。当年,名动大陆的蓬莱剑姬嫁人生子,不知多少爱慕她的英雄豪傑伤心欲绝,特别是当他们后来得知,娶了蓬莱剑姬的,竟是个只得一点三角猫功夫,整日游手好闲不学无术,靠着嘴皮子夺取了剑姬芳心的窝囊废,众人皆恨不得生剐了他,大骂老天瞎了眼,让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无奈,那个窝囊废实是太狡猾,娶了蓬莱剑姬后,终日躲在蓬莱岛上,半步不踏进大陆一步,让这些人恨得牙痒痒。然而,窝囊废始终是窝囊废,纵然靠着嘴皮子,娶下美若天仙的剑姬,甚至还为他诞下孩子,最终还是被剑姬一脚踢开。就在蓬莱宫前任宫主,剑姬唯一的祖母过世第二天,剑姬当着前来参加葬礼的宾客的面,当众休夫,并立即让他收拾东西,赶出蓬莱岛。当剑姬宣佈这个劲爆的消息后,前来参加葬礼的宾客们一片哗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当消息传出岛外,无数人跃跃欲试,试图捉住那名叫林天豪的窝囊废,以解多年来心头之恨。然而,这狡猾的傢伙,在无数人的眼皮子底下,消失得无踪无影,任众人如何寻找,仍没有他的半点消息。如今,两三年过去了,那傢伙早已没有半点音讯,林天豪这个名字,逐渐从世人记忆中消失,再没有人有兴趣去寻找他。事实上,就连林天豪与剑姬所生的儿子林子轩,也没有半点兴趣去寻找他这个所谓的父亲,只是在某些时刻,他才会偶尔想起还有这个人。林子轩正在前厅,与娘亲叙着话。「轩儿,你与瑾儿的婚期已经定下来了,明年的四月初七,便是你俩成亲的大日子。娘看你剑法已有小成,成亲前的这段时间,你要多多与瑾儿走动,莫因武事而耽搁了你俩的情谊。」「四月初七,孩儿记住了。」林子轩点点头。秦雨甯见儿子已长大懂事,甚觉欣慰:「娘十七岁就生下你,不知不觉,已经十六年了,我的宝贝儿子如今都要成亲了,来,过来娘这里,让娘亲抱抱。」「娘,孩儿早已不是小孩子,这要让人看见多羞人。」林子轩俊脸顿时一红道。站在秦雨甯身后的贴身丫鬟雀儿,闻言忍不住「噗嗤」一声。「这有何难的,雀儿,把门关上,守着,没我允许不准任何人进来。」「是,夫人。」雀儿一边忍着笑,直到走出去把关轻轻关好,才忍不住笑出声来。惟有她们这些跟在秦雨甯身边的人才清楚,这位蓬莱剑姬对待外人举止端庄,谈吐优雅,十足的温柔淑女。然而私底下的她完全是另一番模样,性格豪放,言行举止一点也不淑女。譬如现在,逼着林子轩过来让她抱,一旦拒绝那便是不死不休。蓬莱剑姬此刻一手支着洁白的下巴,长裙下一对修长的美腿翘着,正饶有兴致地欣赏着儿子那一会青一会红的俊脸,红唇逸着笑意。「娘,你为何老是喜欢捉弄孩儿?」秦雨甯兴致盎然地眨着眼睛:「喜欢高兴爱。」林子轩顿时像被嗑住,脸色涨得通红。见到这平日在外人面前,总装成熟的宝贝儿子终於一咬牙,屈服在自己的「淫威」之下,朝自己走了过来,剑姬满意地笑了。「这才是娘亲最心爱的宝贝儿子嘛。」秦雨甯搂住了儿子,红唇在他脸上毫不吝啬地留下几个香吻,望着他通红的俊脸,笑着道:「被娘亲这么几下就脸红啦,你和婉儿亲嘴的时候,怎么不见你害羞?」「娘,你怎么知道我和婉儿姐……」秦雨甯的话,顿时让林子轩有些坐不住了。秦雨甯「哼」了一声,有些不满地道:「你当你娘是什么人,蓬莱剑姬的称呼是白叫的吗,整个蓬莱岛,有什么事情能瞒得到我。」林子轩神情尴尬,不知如何接话。闻人婉自幼被剑姬收养,与林子轩一块长大,两人可说是青梅竹马。随着闻人婉年岁渐长,她的气质和美貌,竟渐渐与剑姬看齐。论姿色而言,如今她已与剑姬不相伯仲,性情也是真正的端庄温婉,林子轩自是对她越来越是爱煞,终於在一年前,林子轩偷偷地与闻人婉发生了最亲密的夫妻关系。林子轩一直以为隐藏得很好,没想到,还是被秦雨甯发现了。「婉儿自小被我当女儿来教养,她比你大两岁,一向把你当弟弟看待,你都有了瑾儿这样国色天香的未婚妻,还把婉儿给骗了。虽说男人有三妻四妾很正常,将来你也不会只得瑾儿一个妻子,但婉儿对你的感情就像是弟弟,若以后婉儿遇到喜欢的男人,你让娘怎么向她交待。」见林子轩沉默不语,面有愧疚之色,秦雨甯顿时心软,道:「刻下米已成炊,你和婉儿也不是一天两天,将来若她同意,你把婉儿也一并娶了,娘亲也不是非要反对的。」「真的吗,娘?我可是亲口听见你答应了啊。」林子轩顿时大喜。秦雨甯瞪了他一眼:「是呀,娘答应了。」这时门外传来陆中铭的声音,正与雀儿问话。林子轩终得娘亲首肯,心情大好,语气轻快地道:「陆叔叔来了,说起来,陆叔叔上次离宫也有个把月了,今日回来,想必有许多话要跟娘说,孩儿就不打扰娘和陆叔叔叙旧了。」话音刚落,陆中铭已满身酒气地推开了门。「宫主,哦,轩儿也在这呐。」林子轩向陆中铭道:「陆叔叔请便。」接着向剑姬道,「娘,孩儿先行告退。」秦雨甯「嗯」了一声,「去吧,婉儿过些天便要回来,别说娘没提醒你,记得为她准备一份她喜欢的礼物。」「知道了娘,明日孩儿便去作准备。」林子轩满心欢喜地离开。陆中铭坐到秦雨甯旁边,后者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浑身酒气,雀儿,去泡杯醒酒茶来。」「是,夫人。」雀儿应了一声,领命去了。待这贴身丫鬟一走,陆中铭望着薄施粉黛的美人,一只手搭上秦雨甯的香肩,便欲将她搂了过来。秦雨甯伸出晶莹如玉的右手,挡在他的胸前,裙下修长的美腿微微翘着,一边品嚐桌上的香茗,一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托你的事都办得怎样了?」陆中铭遭美人一拒,并不感到尴尬,反而是「呵呵」一笑:「有我出马,自是没有问题。今趟货运到雾云山脚下,那帮人果然出现,当场杀了九个,逮住了两个,都是高手。经过我的严密盘查,这些人都是司徒家的人,这下子,可要好好跟他们算算帐了。」听到陆中铭的回答,秦雨甯纤手支着下巴,神情慵懒:「我蓬莱宫与司徒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为何三番四次劫我商货,而且连一个活口都不留。」「我也觉得此事蹊跷,司徒家乃是武州第一世家,底蕴深厚。往日与宫里也偶有生意上的来往,他们为何要这般做,完全解释不通。被劫的商货虽然价值巨大,但因此而得罪我们对他们有何好处,杀人越货的行为若传出去,更会对司徒家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害,令其为大陆所不耻。」「那两个人,还活着吧?」陆中铭笑了笑:「当然。」秦雨甯点点头,「我倒要看看,司徒德宗那个老傢伙,这次要怎么解释,竟敢连本宫都不放在眼里。武州那边是你的地盘,这件事便交给中铭你了。」「没问题。」两人谈话间,陆中铭已喝下醒酒茶,头脑清醒了一大半,然而欲念却随着酒意的散发,逐渐升浓起来。他望着秦雨甯长裙下迷人的身段,呼吸开始有些急促,「这些天我尽心尽力地办事,宫主打算如何奖赏我?」秦雨甯似笑非笑地凑近他,红唇在他耳垂轻吻两下,挑逗性地在陆中铭耳边道:「今晚,你就知道了。」第二节、风雨欲来夜色渐深,忙碌的蓬莱宫逐渐寂静下来,四周虫鸣渐起,除却负责巡逻的护卫,大部分人早已进入梦乡。位於蓬莱宫主殿后方,一座奢华雅致的楼阁,傍山而立,四周碧水环绕,这座辉煌华丽的楼阁,乃是下人们的禁足之地,皆因这儿便是蓬莱剑姬的寝宫。除了负责剑姬起居的丫鬟们,寝宫严禁任何男子踏足。当然,林子轩与陆中铭并不在此列。寝宫内,地面铺满了名贵舒适的地毯,八盏流苏宫灯,柔和的光芒照满整座寝宫。宫墙上,还挂着几幅足以传世的名贵山水画,珍珠碧玉点缀其间,将整座寝宫衬托得富丽堂皇。在别緻精美的云母屏风后,雪白的床幔掀起,只见锦帷绣帐之中,蓬莱剑姬秦雨甯白皙无瑕的赤裸胴体,正在陆中铭的身上曼妙的扭动着。秦雨甯此时浑身香汗淋漓,饱满圆润的美乳,随着她曼妙的腰肢起伏扭动,不停地上下晃动,两点嫣红在白皙挺拔的双乳上,展现出惊人的美态。换作一般男人,面对这般美艳攻势,怕早就一泄如注,武功的高低在这样的香艳时刻,全无半点分别。然而陆中铭却非寻常之人,他天生精力旺盛,曾连续五天,每夜连禦三女而不倒,现今虽已年近四十,男性雄风仍不减当年。今夜,与这绝色美人在床塌上肉搏了大半个时辰,精关仍守得紧紧,反而是被无数男人视为女神的蓬莱剑姬,在他的强硬雄风下,已丢了两回。秦雨甯两颊现出醉人的酡红,望着身下的男人,感觉体内那根阳具已是坚硬如铁,再瞧他已舒爽地闭起眼睛,嘴里发出轻微的急促喘气声,便知他已到了强弩之末。秦雨甯於是吃吃地笑了起来:「怎么了?为何闭着眼睛,是否怕睁开眼望见本宫,会立刻丢盔弃甲?」陆中铭闻声睁开了眼睛,一边喘着气,一边强自忍耐道:「宫主真是说笑,莫说丢盔弃甲,便是再撑半个时辰,我也绰绰有余。」「是吗?」秦雨甯媚眼如丝地望着他,「那本宫便要看看,你是否撑得住半个时辰,若撑不住,本宫可要罚你三天不许上这张床。」说罢,她俯下娇躯,香唇印上了陆中铭的大嘴,吐气如兰,一条丁香小舌还趁着热吻的当,不住地撩拨身下男人的情欲。陆中铭立感吃不消,秦雨甯的唇舌香香软软,滑滑腻腻,耳边还传来她动人悦耳的轻微呻吟声。随着她紧紧的拥抱,她胸前一对美乳紧压在他的胸膛上,丰满滑腻,最要命的,是此刻她圆润挺拔的香臀,起伏套弄的速度越来越快,接连串的香艳攻势,竟让他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啊,宫主,先缓一缓……」「怎么啦,才刚开始,你就要投降了?这可不行呀。」话音刚落,陆中铭感觉到身上的美人套弄得更快了,不过数息,终於一声大吼,深藏於剑姬蜜穴内的阳具,噗噗噗地乱跳,射了个一塌糊涂。秦雨甯感觉体内那根宝贝正兀自乱跳,且硬邦邦地,顿时浑身一颤,伏在陆中铭的身上,紧抱着他,娇喘不止。「都怪你,噗噗乱射,害得本宫也丢了。」高潮过后,秦雨甯从陆中铭身上下来,见他胸膛上下起伏,正喘着粗气,顿时嗔怪地拍打了他几下。陆中铭回过神来,笑了笑,道:「虽然我刚才撑不了半个时辰,但也让宫主丢了一回,也算将功补过,刚才宫主说的便当没说过,如何?」「你想得倒美,本宫说过的话,从不反口。」陆中铭顿时苦笑:「宫主,我离宫的这个把月来,每晚我无时不刻不在想你。别说三晚,就是一晚我也忍受不了。」秦雨甯脸上的红晕仍未散去,整个人看起来美艳不是可方物,「谁让你夸下海口,这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的,再说,今晚不是还有大把时间吗……」「既是如此,那我只好把接下来三晚的时间,全用在今夜上了。」秦雨甯吃吃地笑着:「好啊,本宫倒要看看,你要怎么个用法,唔……唔……」原来她话未说完,陆中铭已重振旗鼓,翻身压在秦雨甯的身上,大嘴狠狠地吻住了她的香唇。很快,两人便在床塌上,忘情地拥抱热吻起来。秦雨甯的香吻很快撩拨起陆中铭的情欲,他伏在美人的身上,将她两条修长的美腿,分别架在自己的肩膀上,接着臀部轻轻地向前一挺,身下的美人顿时一声娇哼,陆中铭那根粗壮坚硬的阳根,再度进入那幽窄湿润的蜜穴之中。陆中铭用力地耸动了起来,看着这被无数男人视为女神的蓬莱剑姬,被自己肏得呻吟不止,他感到无比的自豪。「啪啪啪啪……」「唔嗯……顶得太深了……嗯哼……」宽敞的寝宫里,肉体撞击脆响,以及令人热血沸腾地娇吟声,直到后半夜,天色渐亮,声音才逐渐沉寂下去。…………一大清早,林子轩便吩咐下人,准备好船只干粮以及水袋等。待准备完毕,他便去向秦雨甯请安。「少爷,夫人正在梳洗,您先在这候一会儿。」开口的,是秦雨甯贴身丫鬟之一的杏儿,这个小丫鬟长得玲珑俏丽,比林子轩还小两岁,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卖了,秦雨甯看其可怜,便吩咐将她买下。蓬莱宫内类似杏儿这样的丫鬟共有二十多个,秦雨甯对待她们向来大度,不但每月银钱比大陆标准要高上两倍以上,到她们十六岁成年后,更不会限制她们的去留,要嫁人了,还会得到丰厚的嫁妆。这样的待遇,在外界是想都不用想的。「不麻烦了,杏儿你一会跟我娘说,我去龙湖峰抓只云雀,过两天便回来。」蓬莱宫傍山而建,所建的位置是蓬莱群岛面积最大的主岛,除了主岛之外,还有十几个围绕在主岛四周,面积较小的群岛。群岛上高山连绵,龙湖峰处於其中位置最偏的岛上,岛上山峦奇特,峰恋峭拔,怪石嵯峨,极难攀爬。加上山峰上并无奇珍,连宫里的採药人都懒得踏进一步,因而人烟绝迹。龙湖峰难以攀爬,但像林子轩这般轻功出色的,自然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小时候他时不时跟林天豪上山捉鸟,下湖摸鱼,比宫内任何人都熟悉。一听林子轩说要捉云雀,杏儿顿时双眼发光:「少爷要捉云雀,不知要送给谁?应该不是少奶奶,少爷已经送过她一只了,莫非是送给婉儿姐?」「咦,你怎么知道?」杏儿皱了皱小巧的鼻子,「哼哼」两声,得意地说道:「我当然知道,婉儿姐跟少爷那么要好,少爷不送她,还能送谁。」杏儿虽是秦雨甯的贴身丫鬟,但林子轩平日的起居,也一向由她负责,两人十分熟稔,加上林子轩待她一向很好,杏儿完全不像其他下人,面对林子轩无论是言语或是行为,均不敢有任何逾越。林子轩捏了捏她的小脸,道:「就你聪明,好了,我要抓紧时间上山,一会你跟我娘说一声。」「知道啦,我不是小孩子了,别再捏我的脸了。」杏儿拍掉了他作怪的手,气鼓鼓地道。林子轩哈哈一笑,走了。「少爷,上山的时候要小心呀。」「知道了。」林子轩并不打算浪费时间,他要先出宫,然后直接乘船出海,龙湖峰并不远,乘船还不用小半个时辰,他之所以赶时间,是因为云雀有作息时间,想要成功捉到小云雀,时间的把握十分重要。云雀体型娇小,颈部呈火红色,尾翎修长且富有光泽,外表十分美丽,极受人们喜爱。且其极具灵性,能日行千里,由人类驯养大的云雀,还能略通人言,可执行主人一些简单的指令,这令其成为无数女性追捧的灵鸟。不过,其数量非常稀少,而且极难捕捉。「少爷,船已经准备好了,可以登船了。」这时,有下人过来向他报告。林子轩点头道:「好,现在出发。」蓬莱岛上的人出行,从来离不开船,岛上大大小小的船只,加起来数目超过一千,这是自蓬莱剑姬名动天下之后,才逐渐发展出来的盛况。上一代宫主,即是林子轩的外婆,长期患病,无力管理宫中事务,加上林子轩的外公早早过世,蓬莱宫在大陆上的影响力大幅减弱。秦雨甯出道时,她的身上肩负着蓬莱宫崛起的重任。后来,秦雨甯在大陆闯荡的时候,结识了林天豪,两人相识半年后,秦雨甯便发现自己怀了孕,於是便和林天豪一起回蓬莱岛,两人成了亲。秦雨甯一直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帮助她把蓬莱宫的产业发展大,然而直到林子轩出生,林天豪天天闷在岛上,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正事一丁点也不干,整天就带着儿子在四处乱跑。久劝不听,秦雨甯那时开始后悔,为何自己瞎了眼,找了这样一个男人。直到有一次,秦雨甯带着一船珍贵的玉珊瑚和七星贝,准备送往京都。那是一笔大生意,对当时的蓬莱宫极是重要,秦雨甯要求丈夫一块出行,因她一个人长途跋涉,实是精力疲惫,需要一个信任的人为她分担,然而林天豪仍是毫不犹豫地拒绝。那一次,秦雨甯终於和他大吵了一架,最后愤然离宫。岂料,在进入大江的第七天,当晚,竟遇到黑道半夜劫货,那晚死伤了三十多个护卫,秦雨甯拼着内伤,连败当时来犯的八大高手。然而外人只看到她连败八大高手的威风,却不知道秦雨甯也受了不轻的内伤,她一直强撑着,将伤势拖到了回宫后才处理。自那过后,秦雨甯对林天豪不再抱有任何期望。「少爷,到了,前面就是龙湖峰。」下人们的提醒,把林子轩的思绪拉回了现实,海风吹来,他心里却微微有些堵。很小的时候,林子轩觉得他的父亲,是天下最好玩的人,经常能变着花样带他出去玩耍,那个时候,他最喜欢的便是成天跟在他身后。后来逐渐长大一些,秦雨甯将他带在身边,明令禁止他父亲来找他,在秦雨甯的嘴里,那是一个没有任何责任心,没有担当,好吃懒做的窝囊废,蓬莱宫最没用的男人。在秦雨甯身边,在她的耳目濡染下,林子轩开始懂事,曾经在他眼里最为亲近的父亲,变成了令人鄙夷的对象,甚至连叫他一声爹,林子轩也觉羞耻。那天,秦雨甯当着一众宾客的面,毫不留情:「带上你那把破剑,跟这条傻狗,永远不得踏上我蓬莱岛上一步。」面对无数宾客鄙夷的目光,那人竟还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老爹走啦,儿子,你娘以后就要你好好照顾啦。」接着在宾客及宫内仆人们嘲弄的目光中,那人背着一个包袱,带着秦雨甯最反感的两样东西,一把生鏽的破剑,以及那条对他寸步不离的傻狗,施施然地离开。其脸皮之厚,无人可及。那一刻,林子轩只觉若地上有个缝,他甯愿钻进去,也不愿与那人扯上任何关系。秦雨甯则恨恨地一咬牙,道:「真是个怂包,老娘要找一个比他好上百倍的男人,让他后悔莫及。」不知不觉,离那人被赶走,已经过去三年了。林子轩翻身上岸,带好装备,便立刻上山。他想起那人,觉得心里有些堵,是因为林子轩虽巴不得与他撇清关系,但回想起来,他的身上有不少本领,都是是小时候他教他的。云雀的捕捉方法,也是其中之一。三年前,林子轩用他所教的方法,成功得到一枚云雀蛋,送给了他的未婚妻司马瑾儿。如今,他又要用同样的方法,再弄一枚去送给闻人婉。林子轩已有三年时间未再踏足龙湖峰,这里的变化与三年前已不太一样,林子轩先是仔细地分辨周围的树种,确定了路线,再小心地前进。成年云雀极不容易捕捉,林子轩的目标是寻到未孵化的蛋,或者幼年的云雀,那样当它养大之后能通人性,价值要比野生成年云雀高上许多。而且,成年云雀速度极快,若不能在短距离内将其擒获,一旦它飞上天空,速度只可用迅电流光来形容。陆中铭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整个九洲国武功比他强,轻功比他好的,算下来没多少个。但是当林子轩问,他能否捉到云雀时,陆中铭哈哈大笑,说了一句:「纵有绝世轻功,也难以捉住飞翔中的云雀。哪怕你陆叔叔我,怕也只能追在它屁股后面吃灰尘。」可想而知,要捉住成年云雀的难度有多大。林子轩行动的速度很快,他先要观察树木的种类,判断哪些区域有可能是云雀的觅食区,还要寻找到水源,多样结合,便有机会找到云雀的栖身之所。由於云雀每次筑巢的位置都不相同,因此林子轩必须重新寻找。龙湖峰海拔上千米,很多地方既陡峭又危险,不过林子轩轻身功夫,由秦雨甯和陆中铭亲身教导,轻松一跃便是数丈,攀爬起来并不觉困难。只是这一次,林子轩没有上回幸运,他足足寻找了近三个时辰,一无所获,毒蛇虫蚁倒是遇见不少。他寻了一颗干净的大石,歇息起来,并小口地吃着带来的干粮。只要肯动手,山林中食物丰足,但林子轩习惯轻便的口粮,除非东西吃完,否则他是不打算打野味或吃野果。休息了一阵,林子轩继续上山。傍晚时分,他已经来到了山顶,从山顶鸟瞰而下,下方出现一个蜿蜒曲折的蓝湖,仿似一条蓝色巨龙,蜿蜒入海,那便是龙湖了。忽然,林子轩神情一凝,他看到了湖岸边处,出现一缕炊烟。下面有人!林子轩有些踌躇,是该继续寻找云雀,还是下去看个究竟。但很快,他便决定下去看看。现在时候不早,一时半会怕是难以寻到云雀的踪迹。干脆下去,看看究竟是何人,竟来这人烟绝迹的大山。待到下山,太阳半个头已沉入山里,远远的,林子轩便望见湖岸上不远处,正坐着一个人,前方生起篝火,似乎正在烤着东西。那人似乎看见了他,突然一动也不动,林子轩却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他的样子,待到走近的时候,那人忽然咧嘴一笑:「哟,儿子。」如果不是那玩世不恭的熟悉语气,林子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脸上的鬍鬚爬得盖过了半张脸,身上的衣服又老又旧,裤腿高高地卷起,脚上一双沾满泥土的草鞋,就像在田间刚干完农活的庄稼汉,不,甚至连庄稼汉都不如。林子轩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撞见他,更没有想到,再一次遇见他,他会是这般的落魄。「儿子,你来得正好,老爹这条鱼刚刚烤好,这口福就让给你了。」男人朝林子轩高声招手。林子轩望着他,沉默不语。男人连声催促:「过来呀,你小时候不是最爱吃老爹我烤的鱼吗?」林子轩盯着他道:「这三年来,你一直躲在这?」「什么躲,我这是住。」男人纠正他,「这儿多好,山明水秀,闲时打打猎,摸摸鱼,生活自由又自在。」林子轩露出鄙夷之色,想要嘲讽他两句,但不知为何,又没有开口。好半晌,他才道:「你就打算这样一直躲在这里,不出去?」「我都说了,是住,你爹我有什么需要躲的,唔,快烤好了,真香。」男人悠哉悠哉地烤着鱼,末了,还大力地嗅了一口。凭心而论,男人烤的鱼确实很香,林子轩已不知多久,未闻到这熟悉的香味。然而此刻,他的脚像是生了根似的,再香的味道也激不起他半点兴趣。他冷冷地说道:「对,是住。曾经有着更好的环境,你不觉得珍惜,娘给过你一次又一次机会,你除了让她失望,没有让她开心过哪怕一回。如今像山村野夫一样地在这里生活,我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的。」男人愣了一愣,「我们大人的事,你小孩子不懂的啦。」林子轩最恨男人这种语气,当下冷笑:「是啊,我是不懂。我只知道,娘当初一心一意地对你,你为什么就不肯顺从她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又怎会被娘扫地出门。」「人各有志,这不能勉强嘛,你不懂的。」男人仍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这人到了这种地步,仍没有悔改,林子轩听得气极反笑:「也对,人各有志不能勉强,如今娘有陆叔叔照顾,她过得可比以前舒心多了。陆叔叔可不比你,人家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由圣上亲封,却对娘千依百顺。」「哦,照顾得好就好。」男人听得点了点头,便再无任何表示。林子轩见他这个模样,脸色铁青,心中那最后一丁点的幻想,终於破灭。远处传来几声熟悉的犬吠,林子轩朝声音来源望去,一道黑影如影子般一闪而逝,接着一条黑白相间的大狗扑到了林子轩的身上。「旺财!」林子轩惊喜地抱住了大狗。旺财吐着大舌头,顶着一张标志性苦大仇深的脸,脑袋兴奋地在林子轩身上拱来拱去。虽然秦雨甯一向不待见这条傻狗,但论起来,林子轩还未学会走路时,便整日骑在它的身上招摇过市,说它是林子轩小时最好的夥伴并不为过。说起来,一般的狗少有活到旺财这么久的,如今见到好夥伴,林子轩既惊喜又开心。「对了,儿子,说起来,你跑到龙湖峰来做什么?」男人这时烤好了鱼,不过自己却没有吃,而是向旺财吹了一下口哨,旺财立时跑得撒欢,将鱼叼到了嘴里。「捉云雀。」林子轩冷淡地道。男人「哦」了一声,接着眉毛一挑,嘿嘿笑了起来:「送给谁?是瑾儿还是婉儿?」「跟你没关系。」林子轩没好气地说。男人顿时嘿嘿一笑:「当然有关系,因为我手头就有一只,是幼鸟来着,很听话哦。就给你带回去吧,反正跟在我身边也没什么用,龙湖峰近来云雀快要绝迹了,很难找了。」说完,男人嘴里发出一声尖哨,片刻后,树林中窜出一道火红的影子。一只火红色的小鸟,静静地立在男人的肩头,尾翎长长地垂下,如宝石般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林子轩。男人说了一声「去」,这只幼小的云雀,竟然便主动飞到了林子轩的左肩上,好奇地与他对望。这意外之喜令林子轩有些震惊,他摸着小云雀柔软的羽毛,可以相像当闻人婉见到这美丽的礼物,会是何等的开心。一阵冷风忽然吹来,林子轩回过神来,发现不知何时,湖边起了浓雾。不止如此,刚才明明是晴朗的天气,忽然间,天空暗了下来,乌云正以极快的速度,在迅速彙聚。林子轩这时候发现,男人的脸色已经变了,脸上的懒散和玩世不恭消失不见,当细微的雨点洒在他脸上时,男人霍然转身。「跟着我,跑!」或许是男人沉重的语气,林子轩感觉到事不寻常,没有反对。男人跑得很快,在密集的树林中左穿右拐,林子轩紧紧跟在他的身后。秦雨甯曾经告诉过他,说男人的武功是三脚猫水准,但轻功却相当不错。现在看来,岂止是不错,林子轩已经是用最快的速度,好几次差点跟不上他。终於,一间木制的小房屋,出现在不远处。待到两人进屋,通过屋里的小窗口往外望,外面已是茫茫一片,雾气和雨水混淆在一起,天地都分不清界限。还好他们跑得快,要是再晚上一点,早就变落汤鸡。木屋十分简洁,一张小桌子,一张竹床,佔去了大部分空间。外面开始雷鸣电闪,暴雨倾盆而下,小木屋此时给林子轩的感觉,便像大海里的一叶扁舟,随时可能会支离破碎。小云雀忽然像受到什么惊吓,上窜下跳个不停,似坐立不安。旺财则身体前倾,露出尖利的獠牙,嘴中更是发出阵阵低沉的吼声。林子轩忽然浑身汗毛直竖,一丝莫名异样的恐惧,从心中滋生。这时,耳边传来男人沉重的叹息。「终於来了,可是,来得真不是时候啊。」男人站了起来,走到屋角,那把生鏽的铁剑,就靠在屋角,他轻轻地把这把生了鏽的长剑握在手中,接着来到林子轩的身边。「一会不论你看到了什么,都不要理会。」男人看着前方,「逃,以你最快的速度,向森林最深处逃,绝不可回头。」他顿了顿,补充道:「另外,不管接下来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告诉别人,因为,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相信的。」林子轩尽了最大的努力,浑身依旧颤抖不止,他全身的勇气,在接触到那个东西时,支离破碎。木屋的小窗外,透过浓厚的雨雾,两个鲜红的大灯笼,正一瞬不瞬地望着屋内。一声震天吟吼,木屋在一瞬间经成了飞灰。第三节、龙湖惊变「宫主,外面风大,还是进屋吧,以免着凉。」秦雨甯望着亭外的风雨,微微摇头,绝美的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担忧,「我有些担心轩儿,雨势如此之大,他留在船上还好,若是来不及下山,怕他会淋出病来。」陆中铭顿时宽慰道:「轩儿自幼习武,身子骨硬朗得很,宫主不必过于担心,再说,他此刻说不定已经在船上了。」一道电光划开阴暗的天际,彷彿一个信号,跟着闪电接二连三,天空传来震耳的巨响。陆中铭望着低沉的天空,脸上有些疑惑。「说起来,这场暴雨来得真是突然,全无半点徵兆,而且风雨竟夹带如此浓厚的雾气,简直前所未见。」秦雨甯忽然想起了什么,有些不太确定地道:「我小时候曾听我父亲提起过,自我祖辈在蓬莱岛建宫以来,大概每隔百年左右,总会毫无徵兆地出现一场暴风雨,电闪雷鸣,且伴随着久经不散的浓雾。与眼前的情况倒有些类似,父亲说,那是龙王出海,引发的天地异象。」陆中铭一听,笑了,「龙这种生物,不过是前人留下的传说罢了,大陆上有谁真个见过龙。西大陆那边所谓的龙不算,那不过是种大蜥蜴,即使是所谓的飞龙,也只是长着翅膀的大蜥蜴,与我们前人所描述的龙天差地别。」这时老管家华叔,匆匆忙忙地过来了。「宫主,外面的渔民们说,这场暴雨刚开始,海水便涨潮了,海面现在涨得很高,已经淹到岸上来了。往日涨潮再厉害,也涨不到岸上,渔民们从未遇过这种情况,全都慌了,不少小渔船都被打翻沉进海里,目前也就我们宫里那些比较大的船,还稳得住。」秦雨甯听得柳眉轻蹙,「华叔,你吩咐大家别慌,待风雨过后,宫里自有安排。」「是,夫人,老奴这便去安抚他们。」陆中铭喃喃道:「真是怪事,莫非真是龙王出海?」他对自己的想法感到可笑,「怎么可能?」秦雨甯看着亭外呼啸的风雨,不知在想些什么。◇◇◇「吼!」就在小木屋化作木屑的一瞬间,一大一小两道影子,在空中发生碰撞。「铛!」如金属交接般的声波,刹那间将风雨盪开,地面诡异地出现一个圆形无雨带,两道影子乍分开来,被接连两道巨大声音震摔在地的林子轩,望见眼前的情景后,身体顿时僵住。近十丈的庞大身躯上,黑鳞层层迭迭,强烈的腥味扑鼻而来,四隻巨爪壮硕有力,嘴边两道长须迎风飘荡,头顶两隻巨角开杈,其中一边断去一截,此刻,它正顶着如同灯笼般的红色眼睛,凶光毕露。一种彷彿根植于身体深处,天生存在的恐惧被眼前的怪物引发了,林子轩只觉浑身血液如同凝住,呼吸一滞,战慄的感觉掠过全身,身体开始剧烈的颤抖。「龙!」他几乎是用尽全力,咬着牙说出这个字。龙的出现,完全颠覆林子轩对以往事物的认知。「站到我身后。」这时,耳边传来男人的冷喝。林子轩连忙站到男人身后。他这才发现,男人手中那把生鏽的长剑,原本覆在剑上的铁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如同黄金一般的闪耀光泽,在剑身的中心,显现出如蝌蚪般的铭文。林子轩天资聪颖,自幼通读各种经典,便是西大陆那种艰涩的文字,亦有涉猎,但他却从未见过这种文字。他整个人呆立当场,就在刚才,男人似乎与龙交手了,速度之快,肉眼几乎难以捕捉……男人低沉的嗓音说道。「魔龙,天地间最强横的生物,真正的龙。我会缠住它,你尽最快的速度离开,绝不能停下。」林子轩一咬牙:「我不怕,我们联手定能击退它。」男人冷喝道:「别作傻事,你太弱了,魔龙的强大不是你可以想像的。」顿了顿,男人放缓了声音,「要好好照顾你娘。」林子轩望着男人伟岸的背影,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一般。黑色的巨龙张开血盆大口,一声震耳的龙吟,如同平地响起一起炸雷,林子轩耳鼓一疼,下一刻便听见男人一声大吼:「走!」林子轩发力狂奔,运起超越以往巅峰状态的真气,往林中奔逃。身后传来金属交击的尖锐声,不用回头也能知道,男人已与魔龙交手。魔龙咆哮声中夹着怒火,林子轩已奔出百丈远,却能感到身后越来越灼热,忍不住回头一望,眼前的情景令他大为震惊。魔龙口中喷出幽蓝的龙息,沿途所至,树木瞬燃,潮湿的雨水也无法扑灭。魔龙怒吼连连,庞大的身躯上,几条长长的剑痕十分显眼,如钢铁般的黑色鳞片竟被切开。惊人的气势从男人身上爆开,他神情冷峻,手中的黄金剑与魔龙的巨爪多次交击。林子轩震骇当场。从小到大,他见过的人之中,武功最高者,首推蜀山的清一真人,接着便是秦雨甯和陆中铭。他们的武功之高,在林子轩眼中超越了世俗。但是,眼前男人所展现出的武功,却已超越「人」的界限。空中的暴雨,在临近男人身体十丈的距离,生生地止住,他的身体化作一道幻影,以迅若鬼魅的速度扑向魔龙。绚烂明亮的光芒,在漆黑的暮色中绽放。魔龙竟一时被男人所压制,落于下风。一时间,林子轩被眼前震撼的场面惊住,竟忘了逃跑。就在这时,异变突生。魔龙冰冷的眼神,从百丈外投来,林子轩瞬间如坠冰窖,身体诡异地僵住,双腿像在冰天雪地里冻住似的,竟失去了知觉。魔龙的巨尾一个横扫,男人横剑一挡,虽未受伤,却被扫出了十馀丈的距离。它抛下作战的对手,巨爪在地面勐地一扑,庞大的龙躯竟脱离了地面数丈之高,以难以想像的高速,向林子轩腾飞而来。传说竟是真的,魔龙明明不似西方那些所谓的飞龙,身上长有翅膀,庞大的龙躯却能腾云驾雾。这令人惊恐的画面,让林子轩心中大叫一声,完了!魔龙在空中几个蜿蜒起落,便已来到林子轩身前,然而他的身体完全无法动弹,不由哀叹我命休矣!远处的男人落地,见到这一幕,顿时一声大吼:「旺财!」话音刚落,一条黑色的影子从山林的一侧冲出,高高地跃起,竟跳到了魔龙的背上。利爪和利齿,不由分说地往魔龙身上招呼。魔龙顿时怒吼连连,回头对身上的狗迎面一击。旺财被魔龙的巨爪全力一拍,立时比刚才更快的速度,被拍落进了林中,生死不知。「旺财!」林子轩双目一红,魔龙已来到身前,这时逃跑已来不及,加之怒火攻心,林子轩不假思索,抽出随身携带的佩剑,向魔龙的眼睛,全力一刺。「叮」的一声脆响,在林子轩耳中却如天雷一般炸开。面对魔龙这种传说中的生物,这一剑,灌满他全身的真气,实乃林子轩最巅峰的一剑。这一剑击出,不管结果如何,都将瞬间耗尽他的真气,即便不能击伤魔龙,至少也要击退它。然而魔龙只是利爪轻轻一挥,长剑瞬间崩断。紧接着,林子轩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魔龙的尾巴狠狠砸中,他仰天喷出一大口鲜血,在昏过去之前,他彷彿看到一道金黄色的剑光,伴随着男人的怒吼声,飞射而来,击中了魔龙。雨沥沥地下。不知过了多久,林子轩醒了过来。是旺财把他舔醒的,林子轩见到伤痕纍纍的旺财,大吃了一惊。他坐起了身子,被魔龙扫中的背部一片剧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狼籍的山林,却没有半点魔龙的踪迹。暴雨已经逐渐停歇,只是小雨仍在沥沥地洒着,四週一片寂静。林子轩艰难地从一块巨岩中,抽出男人的那把剑,金黄的剑身,已经再度回複生鏽的模样。周围的树木,大半都被毁坏。不远处的山峰,顶部像被巨大的利器削去似的,切割面光滑无比。林子轩茫然地看着这一切。他望着旺财,问道:「旺财,我爹呢?」旺财的身上,伤痕纍纍,最显眼的,是腹部那道被魔龙留下的深深爪痕。回答他的,是旺财的几声悲鸣。林子轩浑身像被抽空了力气,重重地坐到了地上。过了一会,背部的剧痛减轻了少许,林子轩向身旁的狗道:「旺财,你留在这里,不要走开,我去找他,很快就回来。」旺财趴在地上,应了一声。林子轩重新来到湖边,四週一片安静,天空的黑云已经逐渐散去,雨也渐渐停止,令人难以想到不久前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随着天色渐黑,林子轩一无所获,男人和魔龙,彷彿双双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无影无踪。他重新来到小木屋,小木屋在魔龙的一声巨吼中化成碎屑,地上一片凌乱,林子轩仍不死心,在地上翻找了半天,只寻得一个蓝色的小包袱。他打开了小包袱,里面的东西很简单,一件精緻的绒大衣,两张画。林子轩认得这件大衣,这是他们两人成亲后,秦雨甯耗费许多日夜,亲手为男人做的。林子轩展开其中一幅画,画面是由上往下看,画中,林子轩正花园里与闻人婉一同练剑,秦雨甯坐在一旁的凉亭里,悠然地看着。他呆呆地看着这幅画,他记得画中那一天,不过,那天陆中铭也在,他和秦雨甯一同在凉亭喝茶观赏。那是男人离开一年后发生的事了,男人为何会知道,且将之画了出来。画面上的人物栩栩如生,技法与寻常的画完全不同,色彩之饱满,人物之真实,前所未见,画法似乎与西大陆那边颇有相似之处,却又更加优胜。林子轩展开了另一幅画,画中,秦雨甯一身白色长裙,静静地坐在亭中,整幅画凋琢得极为精细,林子轩甚至可以看到,画中的秦雨甯娴静地望着远方,眉目间似有一缕幽愁,与她往日活泼的形象大为不同。这一刻,林子轩终于明白。他是深爱她的。这两幅画,是男人偷偷回去看他们时画的。不知为何,林子轩忽然想起小时候,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在花园里,男人给他当马骑,他骑在男人的背上,兴奋地大喊大叫。一旁的秦雨甯,则是含笑注视着父子俩在玩耍。泪水爬满林子轩的脸。曾经,他很恨那个男人,恨他的无能,恨他不争气。白白将美貌动人的母亲,推给了别的男人,将原本幸福的家生生拆散。但是现在,他一点也不恨男人,因为他不是什么窝囊废,而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只希望,可以再听见男人那玩世不恭的声音,再大声了喊他一声「爹」。林子轩脑袋空空荡荡。他隐隐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了。他将小包袱小心地收好,跟那把剑一起带在身上,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旺财看上去极为疲弱,林子轩小心地先给它作简单的包扎,然后才抱着它匆匆地离开。旺财伤得很重,林子轩不敢停留,幸好他伤得不是很重,又恢複一部分真气,第二天中午,终于翻过龙湖峰。一声清脆的鸣叫声传来,接着一隻火红色的小鸟,飞临林子轩的肩头。竟是在魔龙出现后,吓得不知跑到哪的小云雀,居然准确地找到了林子轩。小云雀在林子轩的肩膀上,上蹦下跳,旺财有气无力地叫了两声后,它才安静下来。看到小云雀,林子轩有点惊喜,但一想到它原本的主人,顿时又沉默了下来。林子轩来时的那艘船还在,远远的,看见林子轩的身影,船上的几个下人立刻就跑了过来。当看见林子轩狼狈的模样,几个下人都大吃了一惊。「少爷,您受伤了?」「我不碍事,赶紧的,准备伤药,我要给旺财换药。」「是,少爷,小的立刻去准备。」跟随林子轩一同来的共有五六个人,众人一阵手忙脚乱。「少爷,您可终于回来了,您不知我们几个有多担心了。」「是啊,少爷,昨天那场暴雨实在太可怕了,电闪雷鸣,海水暴涨得不知多吓人,少爷一个人上山,我们不知多担心。」众人七嘴八舌地诉说昨天的异象。传说中,龙能翻江倒海,林子轩心中明白,那是魔龙造成的,它有影响自然的超凡力量。魔龙究竟是生是死,他不知道,但他不会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因为男人说过,绝对不会有人相信。为旺财换好伤药,包上绷带,自己的背部受了魔龙一击,也服了药,林子轩顿感一阵疲劳。闭上眼睛,却总是闪现各种各样的画面。自己昏迷之后,男人定与魔龙展开了惊天对决。他真的很想知道,男人明明拥有绝世武功,为何要瞒着所有人。几年里,还一直守在龙湖峰,他为何知道龙湖峰会有魔龙出现,他的真正身份究竟是什么。还有这把剑……林子轩抚摸着这把看似生鏽的长剑,小时候,他没少玩这把剑,除了重了点,没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当男人拿起这把剑后,它为何变出同黄金般的光泽。林子轩知道,这绝不是一把凡剑,但连见多识广秦雨甯,也叫它是破剑,便说明这把剑来曆神秘。想到这,林子轩不禁一叹。「爹,你究竟是什么人呢……」◇◇◇林子轩回到宫里,已是夜深。丫鬟们想去通知宫主,却被林子轩叫住。「夜了,别打扰我娘休息,我明早再向娘请安。」「是,少爷。」丫鬟们有些好奇,看着被林子轩抱在怀里的狗,一些进宫较久的丫鬟则认出来,那狗是宫里前任男主人养的,自被他带走后,已很久没见过这条喜欢在宫里乱跑的傻狗了。林子轩回到自己的小楼,把旺财带到自己的房间,身心俱惫,一睡便到天亮。一大清早,杏儿端着水盆进房。「天亮了,少爷起床了,夫人一大早便问你回来了没。咦,旺财,果然是你,我听她们说少爷把你带回来了,呀,你怎么搞成这样了?」旺财受伤很重,连走路都有点困难,小丫鬟叽叽喳喳地说,它只是哼唧了几句,便又闭目趴了起来。林子轩刚梳洗完毕,便听到门外的杏儿叫了一声。「夫人。」一身翠绿色长裙的秦雨甯,款款地走了进来。「孩儿给娘请安。」秦雨甯纤足刚跨过门槛,脸色顿时一变,「轩儿,你受伤了。」她的眼力何其厉害,只从林子轩走路的动作,有些许不同,便立刻推测出他背部受了伤。「一点小伤,不碍事的,娘请放心。」林子轩连忙说道。秦雨甯轻轻抚着林子轩的背,心疼地说道:「疼吗?早知娘就该让中铭跟你一块去的。」「孩儿服了伤药,过几天便没事了。」两人在桌子前坐下,秦雨甯在林子轩脸上轻吻了一口,道「没事就好,娘这两天有些心神不甯,一直担心你,你回来娘就放心了。」她接着「咦」了一声,「又是这条傻狗,它怎么伤成这样。」旺财看见曾经的女主人,挣扎起身,吃力地走了过来,低低悲鸣了一声,大头在秦雨甯修长的美腿上,轻轻地蹭了蹭。秦雨甯很讨厌这条狗,说它撒欢跑起来时,舌头乱晃,十足一条傻狗,从不待见它,甚至不喜欢林子轩小时候跟它一起玩,说那样会被带它傻了。但是出奇的,今趟秦雨甯没有一脚把它踢开,反而伸出纤手,在它头上轻轻抚摸了起来,眼神显得温柔。没有半点厌恶。旺财第一次享受到女主人的抚摸,舒服地闭起了眼睛。秦雨甯似有些不经意地问道:「轩儿,你在哪里找到旺财的?」林子轩心中一沉,他听出来了,秦雨甯似是问得毫不在意,实际上却是刻意问得不经意,这恰恰代表她在意。林子轩此刻心如刀绞,内心的痛苦还不能在脸上表露半分。他笑了笑,道:「旺财是在山上捡到的,它从山上跌下来,受了伤,便带它回来了。」秦雨甯沉默了一下,接着微笑说:「好好照顾它。婉儿过几天就回来,既然今次你得到一隻小云雀,想必她会很开心。以婉儿的姿色,在白鹿书院必然有众多年轻俊杰追求,你莫要以为近水楼台便能先得月,知道吗?」「知道了娘。」「这两天等你伤养好了,待婉儿回来,娘还有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们。」换作以前,林子轩一听能替母亲办事,定会冲劲十足,但今天,他只是点点头,神色澹然地道:「娘放心,孩儿会尽心地完成任务。」秦雨甯拍拍他的脸颊,微笑道:「这才是娘的乖儿子,你今天好好休息吧。」待秦雨甯走后,林子轩才颓然一叹。◇◇◇陆中铭信步走在园中,沿途的僕人和丫鬟见到他,均会停下来,恭敬地向他问好。他喜欢这种主人般的感觉。穿过长长的花园廊道,顺着一长排宫灯望去,一座雅致的凉亭出现在眼前,在夜色中,围绕四周的碧湖里,荷花在灯火辉映下,正璀璨地盛开着。亭中,剑姬秦雨甯望湖而坐,翠绿色长裙逶迤拖地,窈窕的身姿如神女下凡,肌肤似雪,红唇娇豔欲滴,尽显万种风情,当真是景美人更美。陆中铭看得心中一热,将丫鬟们一一挥下,接着信步而去。「宫主看什么,看得这般出神?」秦雨甯没有回头,只是澹澹地道:「没看什么。」陆中铭看出她似乎兴致不高,于是道:「听说轩儿昨晚回来了,为何一整天都看不到他人?」秦雨甯这才回过身来。「轩儿在捉云雀的过程中,受了点伤,我让他这两日好好休养,你在看什么?」陆中铭嘿嘿一笑:「看你啊,不管什么时候,宫主都是越看越美,即使是天上的神女,也不外如是。」秦雨甯横了他一眼,「亏你还是武宗来着,没半点正经样。」「武宗也是男人,只要是男人,面对宫主,没有一个不拜倒在宫主的石榴裙下的。」秦雨甯终于「噗嗤」一声,「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这一笑,顿如百花绽放,天地间都明亮了起来。「宫主,你真美……」「嘴上说我美,你手在摸哪里……」原来,陆中铭一边说,左手已经隔着裙子,摸上了秦雨甯一隻修长的美腿。「你全身上下都美,宫主,这几天你不知我忍得有多辛苦,如今三天已过,今晚我们可以……」「呵,三天时限,要到今晚子时才到,你想得倒美。你这人哪,摘人家鞋子干什么……」说话间,陆中铭竟一手伸进裙下,把秦雨甯一隻绿色绣鞋脱了下来,隔着花边白袜,将她精緻的纤足握在手中,细细地把玩起来。被他这么一搅,秦雨甯的心情已不似之前般幽鬱. 而且陆中铭很快如法炮製,将她裙下另一隻绣鞋也摘了,一双修长的美腿,被他搂在怀里,陆中铭的双手,在她包裹着白袜的纤足,和裙下圆润的小腿间来回抚摸着。秦雨甯被他摸得芳心一阵酥麻,隔着薄薄的白袜,她的足心可以感觉到,陆中铭那象徵着男性的部位,已经硬得像根铁棒。秦雨甯的一颗芳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美眸快滴出水来。望着男人炽热的眼神,今晚恐怕又要被他折腾到大半夜了。第四节、修真神诀陆中铭精力旺盛,两年半前,仰慕剑姬已久的他,在一众豪傑中脱颖而出,获得剑姬的青睐,成为了她的裙下之臣。当陆中铭第一次踏进剑姬的寝宫,面对容貌身姿宛若天女的剑姬,当晚,他的精力和欲望似发泄不完般,在床塌上将她肏了一遍又一遍,尽情地享受剑姬完美无暇的动人肉体。剑姬也体验到了他雄壮的男性能力,食髓知味,在接下来半个月时间里,两人如同夫妻一般,夜夜在床上恩爱个不停。每一晚,陆中铭都要在女神的体内射上两次以上,方肯罢休,连续大半个月夜夜如此,他的精力之强可想而知。如今三日未与剑姬同床,陆中铭早已憋得很是难受。他此时已将剑姬的长裙卷起,露出两条白皙粉嫩的美腿,陆中铭在她的小腿上亲吻了几下,嗅着美腿传来的淡淡香味,脸上露出迷醉的神色:「宫主,你的腿真美。」秦雨甯嗔怪地白他一眼,「真是死相,人家的腿有什么好亲的。」陆中铭像把玩着某种珍贵宝物似的,对着秦雨甯圆润的小腿和纤足,又摸又吻,道:「宫主的腿,是世间最美的,又香又嫩,温暖如玉,洁白似珍珠。」秦雨甯听得媚眼如丝,「真有你说的那般美么?」陆中铭极是认真地回答道:「真。」秦雨甯裙下美腿从陆中铭怀里收回来,穿好了绣鞋,凑到陆中铭的耳边,红唇在他脸上留下一个香吻,道:「见你说得这么好听,你不是一直希望本宫用双足帮你的嘛,今晚本宫就特例一回吧。」陆中铭听得心中一片火热。与剑姬恩爱的这两年多以来,两人已是亲密如夫妻,但是在床上,剑姬一直不肯用嘴和脚帮他弄,令他极是遗憾。今夜剑姬主动要求,陆中铭怎不感到兴奋。陆中铭不知道的是,秦雨甯一直不肯用嘴和双足给他撸,是因为曾经,有一个男人很喜欢这样,那是她惟一心甘情愿的男人。两人亲密相拥着回了寝宫。陆中铭抱着秦雨甯柔若无骨的娇躯,鼻中闻着她身上传来的阵阵幽香,胯下的肉棒已经硬如坚铁。他抱着秦雨甯,拥吻了一阵子,便急不可耐地解开了腰带,褪下了裤子。一根黝黑硕大的肉棒顿时弹了出来,浓烈的雄性气息迎面扑来,秦雨甯看得脸色微红,芳心一阵荡漾,她褪去了鞋子,上了床。包裹着白袜的纤足,一只横抵在陆中铭肉棒的后方,另一只小巧的美足则踏在棒身上,形成前后夹击的姿势,接着开始缓缓地搓弄了起来。陆中铭被她温暖柔嫩的纤足,搓得直哆嗦起来。他半坐在床塌上,看着大陆无数男人的梦中女神,正认真细緻地用自己的玉足,为他搓弄他的肉棒,强烈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大陆上多少男人作梦都能一亲芳泽,惟有身为三大武宗之一的他,能独享无尽的艳福。秦雨甯搓弄了好一片刻,见陆中铭已经是气喘籲籲,足下的肉棒已经硬得根铁棒,知道他快要到了,於是加快脚上的速度,果然,不一会儿,陆中铭便抵受不住,棒身开始剧烈的跳动。说那迟那时快,秦雨甯在他喷射的一刹那,迅速地用足心抵住他那颗圆钝的大棒头,白浊的精液顿时喷洒在她的足心处,将白袜都沾湿了。陆中铭露出无法满足的神色,挺着一根湿淋淋的肉棒,竟是雄风半点不灭。「宫主的技艺,真是出人意料之外。」秦雨甯嗔怪地白了他一眼,脱下脚下的袜子,接着腰带轻轻一松,将身上的绿色长裙褪了下去。陆中铭躺在床上,随着眼前的绝色丽人宽衣解带,一具白皙如玉的完美肉体,出现在他眼前。他刚欲起身,却被美人一手按住,「躺着,我在上面。」陆中铭非常瞭解剑姬的行事作风,美人说要在上面,就一定要在上面,你要是敢翻身将她压在身下,保准立刻被踢下床,到时候再想爬上来就难了。蓬莱剑姬之名可非白叫的。秦雨甯找准了位置,俏臀一坐,陆中铭立时感觉自己,进入一片紧密又潮湿的温暖蜜洞里,那种阳根被全方位紧紧包裹的滋味,要多动人有多动人。秦雨甯开始扭动柔软的腰肢,只见她红唇微张,吐气如兰,如天籁般的动人呻吟,微微从她的嘴里发出。陆中铭一手扶着她的纤腰,一手抚上她挺拔圆润的酥胸。柔软饱满的圆乳,被五指紧紧抓住,那种细腻圆滑的饱满感,让陆中铭爱不释手地大力揉搓起来。夜色渐深,幽静的寝宫内,却是春色瀰漫。两人在床上交合了近大半个时辰,姿势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后还是陆中铭翻身将秦雨甯压在身下,同时将她修长的美腿分架在双肩上,肉棒深深往秦雨甯的体内抽送着。就在秦雨甯达到情欲高峰的刹那,陆中铭的撞击速度也达到极致,「啪啪啪啪」的声音响个不停,直将秦雨甯肏得死去活来。当陆中铭在秦雨甯的体内深处,射出无数子子孙孙后,两人相拥着,在床上温柔相吻,唇舌交缠,互享着激情后的余韵。一会儿,唇分,陆中铭望着美人红扑扑的俏脸,动情地说道:「真美,宫主,请嫁我吧!」秦雨甯愣了一愣,与他四目相对,接着失笑道:「这算什么,求婚吗?」陆中铭情真意切地道:「自第一眼见到宫主,我便下定决心,要将宫主娶进家门。如今,我们已如夫妻般亲密恩爱,恳请宫主应承於我。」一阵沉默。秦雨甯开口道:「你也说了,我们已如夫妻一般,为何要纠结於所谓的婚约之中?」陆中铭看着她,道:「因为我要让全大陆的人知道,剑姬正式下嫁於我陆中铭。」「这件事,我要再考虑考虑。」秦雨甯淡淡道。陆中铭欲言又止,但见她忽然兴致索然的模样,只好硬生生地把话吞进肚子里。他有些焦虑。这不是他第一次向剑姬未婚了,早在两人相好的第二个月,他便向剑姬未婚,但遭到了她的拒绝。当时两人关系火热,他也就不以为意。两人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陆中铭时常与剑姬欢好,而且他每次都是射在剑姬的体内,而剑姬却从来没有怀孕的迹象。按捺不住的他,终於有一晚,提出要剑姬为他生一个孩子的要求,遭到剑姬毫不留情的拒绝,他才终於有了危机感。陆中铭百思不得其解。剑姬芳华正茂,正处於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刻,两人均为绝顶高手,若她肯为陆中铭诞下孩子,其资质必能超越林子轩。不论是对他又或蓬莱宫,都将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可他想不通,为何剑姬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他。若非剑姬早已为他献出尊贵的身体,成为他的女人,陆中铭甚至怀疑,她是否对她的前夫还余情未了。想到这,陆中铭当真是有些苦恼。接下来的数日,林子轩足不出户,父亲与魔龙一战后下落不明,或有可能已遭不测。这个猜测,让他心情极是失落,连一向热衷的武事,也提不起半点兴趣。整日便是呆在房中,陪着旺财。这天,他从父亲留下的包袱里,拿出那件大衣,正趴在地上睡觉的旺财,忽然耳朵一耸,来到林子轩脚下,急促地叫了起来。林子轩眉头一皱:「旺财,怎么啦?这是父亲的衣服,你别咬坏了。」然而旺财却不管不顾,依然用嘴紧扯着他手上的大衣,林子轩顿觉有异,於是松开了手,任由旺财将这件保存得极是完好的大衣叼去。旺财将大衣放在地上,接着开始在上面翻找起来。林子轩「咦」了一声,旺财竟从大衣中翻出一张折叠的羊皮卷来,叼到了他面前。当林子轩把羊皮卷展开,映入眼帘的四个大字,顿时让他瞳仁一缩。修真神诀!这是什么武功,林子轩从未听说过。一想起男人那身惊世修为,林子轩捧着羊皮卷的双手,顿时有些颤抖起来。「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大成之境,鬼神莫挡。」林子轩「嘶」地倒抽一口气,「这修真神诀,好霸道的口气。」不过,一想到男人连神祇般的魔龙都要忌惮不已,也就释然。他接着往下看,一行鲜红如血的蝇头细书,出现在他眼前。「此诀乃轩辕一族镇族之宝,惟有轩辕皇者之血脉方可修习,其余族人修习必爆血而亡,切记!修习此诀,便要终身以屠灭魔龙为已任。望吾之血脉,有一日能手持轩辕剑,为世除灭大害,轩辕大帝留。」看完这行字,林子轩整个人完全懵了。「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林子轩很快镇定下来,开始分析前后一切。轩辕这个姓氏在大陆上虽不常见,但也不是特别罕有。但,轩辕大帝这四个字,让林子轩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因为纵观武极大陆近千年的历史,没有一位帝王姓轩辕。那么就只能把时间再往前推,来到那无数战火,摧毁了无数史书典籍的上古时代。这是一篇来自上古时代的秘诀。秘诀上说,非轩辕族皇者血脉者修习,必会爆血而亡,甚至连轩辕族的族人,也不例外。而修习了秘诀的轩辕皇族,便意味着其接受了以屠灭魔龙的使命。再结合现实的一切,林子轩终於明白了,男人为何在成亲后终日躲在蓬莱岛上,不肯踏进大陆一步,无论秦雨甯如何要求,他就是赖着不动。哪怕是那一天,秦雨甯当着无数宾客的面,把男人赶出了蓬莱岛,他仍是嘻皮笑脸。近距离地面对魔龙后,林子轩隐隐明白了,男人正是深爱着秦雨甯,才甯可与她分开,也不肯展露他半点武功。甯可被她憎恨,让她讨厌,也要好过有一天,深爱的两个人要天人相隔的惨痛事实。所以,男人甯可与深爱的妻子分开,一个人孤独地躲进孤岛深山中,日複一日,坚守他的使命,等候魔龙的出现。偶尔思念娇妻爱儿的时候,他才会偷偷回来。只是那时候,男人心爱的妻子已经有了新欢,另一个出色的男人成了她的入幕之宾,取代了他,夜夜与他那美貌动人的妻子同床共枕。男人是什么想法无从猜测,但从他们三人均被画进画里,惟独秦雨甯的新欢陆中铭是例外,可猜测到几分。男人,终究没有表面上那么洒脱,他还是在意的。林子轩真的很希望,他那顶天立地的父亲还能活着,他内心有那么一丝希望,父亲和母亲能再续前缘。但这希望却是非常渺茫。他有种直觉,魔龙应该还活着。龙的生命力,绝非人类可以比拟,即使受了重伤,往大海里一钻,谁都拿它没办法。林子轩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练这上面的武功。他的武功传承自他母亲,本身内功精纯,如果贸然去练另一种不明不白的武功,对他有害无益。想了想,他暂时把羊皮卷折了起来。然而这时,旺财却不停地叼着他的裤腿,叫个不停。「旺财,你这是干什么,你不是想让我练这上面的秘笈吧?」林子轩听得懂旺财的叫声,它此时的声音,代表着肯定的意思。林子轩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旺财,你不懂,这东西可不能随便练。」旺财又急促地叫唤起来,大有他不同意便不罢休的意味。林子轩没办法,只好道:「好好好,我听你的,先看看再说。」当他把羊皮卷在桌子上铺开看起来时,旺财果然不叫了,懒洋洋地趴在地上。林子轩花了近一个时辰,把羊皮卷从头到尾认真细緻地看了一遍,却是越看越不可思议。这所谓的修真神诀,修炼的方法,与他所知的武学完全不同。竟是只需打坐修炼,只有心法口诀,完全没有配套的招式。一开始,修炼者按口诀运转真气,配合吐纳之法,在全身经脉成功运转八个小周天,便能进入炼精化气第一大境界。一旦进入这个境界,精气将化作真气,修炼者本身的内力将有大幅度的增长。此阶段称为筑基期。炼精化气阶段之后,可冲击十六个大周天,若成功将进入炼气化神阶段。这个阶段极为重要,它象徵着修炼者可将体内的真气,化作更高层次的存在。所谓的神,指的是一种灵力,它脱胎於内力,却又比后者更加强大。按照卷上的说法,同等量的内力会被凝聚压缩成三分之一量的灵力,这意味着,只要勤於修炼,火候一到,修炼者的内力将比原来强上三倍。此阶段,称为凝脉期。进入炼气化神阶段后,到达炼神还虚是水到渠成,到了这一境界,灵力将有爆炸性的增长,举手投足间,均有莫大威能。这个时候,修炼者的神识会大幅增强,五官均可达人体极限,可目视千尺外的一只蝇蚊,心念一动,可耳听百丈远的窃窃私语。这阶段,称为金丹期,因修炼者这时候体内已结下金丹。根据林子轩的推测,他的父亲应该是金丹期巅峰。最后一个阶段,是炼虚合道。修炼者体内的金丹,这时作用已不止局限於体内,而是成为沟通天地的桥樑,具有神奇的异能。它能让修炼者源源不绝地从周身的天地中,提取灵气,化作自身的灵力,从而立於不败之地。而且这个时候,修炼者本身的神识可以突破人体的束缚,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神游。这个阶段,称为大乘期。先不提这最后一个境界,便是金丹期,已是林子轩无比向往的存在。林子轩不是没有怀疑过这羊皮卷的真假,但魔龙的出现,以及他父亲展现出来的超越人世巅峰的武功,打消他一切疑虑。现在剩下的唯一一个问题,便是他能否修炼这《修真神诀》。林子轩转头看了看地上的旺财,它正摇着尾巴,一脸希冀地看着自己,想了想,他决定冒险一试。「旺财,你帮我守着,如果我发生什么意外,你马上出去叫人,知道吗?」林子轩摸了摸它的头。旺财听话地叫了两声,虽然秦雨甯时常叫它傻狗,但它只是外貌和行为看起来很傻,其实它是相当聪明的一条狗,它甚至猛得敢跟魔龙叫板,绝非一条凡狗。林子轩盘腿坐在床上,开始按照羊皮卷上的口诀,运起真气,开始朝上面指引的经脉方向运转起来。《修真神诀》上的真气运转路线,迥异於林子轩所看过的一切内功心法,他是怀着忐忑的心情,决定冒险一试的。若这个过程中出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打算随时中止。然而,出乎林子轩意料,随着真气在经脉流动,他全身冒出一股暖流,这股暖流随后与真气合而为一,加快了运转的速度,很快在他身体里完成了一个小周天。林子轩如同置身於一片暖洋之中,舒服的感觉让他差点呻吟出声。当他睁开眼睛,嘴中籲出一口浊气,这个时候,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只是运转了一个小周天,他的内力竟然有了小小的增长。这……他完全被这速度震惊了,换作正常修炼,他起码要修炼三天,才能这样的成效,而这仅仅是一个小周天。飢饿的感觉传来,林子轩这才发现,原来已是黄昏时分,敢情他这一坐,竟过了一个半时辰。林子轩不禁大为兴奋,有了《修真神诀》,他将有机会成为像他父亲一样的绝世高手。将来若魔龙再现,他也有机会一雪前耻。林子轩有很强的危机感,龙湖峰底竟藏着一头强横的魔龙,他父亲一直呆在蓬莱岛上,除了使命,怕是有相当一部分是想守护蓬莱宫。林子轩能修炼《修真神诀》,如此说来,他应该是轩辕皇族。不过,既然他的父亲名叫林天豪,那么他自然就是姓林而非轩辕。这时,门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林子轩连忙将羊皮卷收好。来的是杏儿,只见这小姑娘一脸兴奋,见到林子轩,便叽叽喳喳地叫道:「少爷少爷,快跟我来。」「什么事让你这么兴奋?」见杏儿一进门就要拉着他走,林子轩有些无奈地道。「婉儿姐回来啦,少爷你绝对想不到,跟着婉儿姐一起来的是什么。」林子轩听得精神一振:「婉儿姐回来了,她在哪?」一边走,他一边接着问,「婉儿姐还带什么来,上回她说要带一些同学来宫里做客,这没什么吧。」林子轩已有数月未见到闻人婉,对她极是想念,对除了她之外的人,并不怎么感兴趣。杏儿跑在他前面,闻言双手作了一个夸张的动作:「龙,好大一条龙。」林子轩瞳仁急缩,冷汗立时从他额头上冒了出来,不禁失声道:「你说甚么?龙!」林子轩现在完全是谈龙色变。杏儿不明所以,道:「对呀,那条龙是婉儿姐一位同学养的,它真的好大,有两个头还会飞呢,看上去也好凶,不过它在婉儿姐面前却乖乖的,又觉得好可爱。」林子轩一听不是魔龙,顿时大松一口气。看情况,那该是一头来自西大陆的飞龙,今西大陆与武极大陆贸易往来十分频繁,少数豪门世家也听说有驯养飞龙,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不过双头的飞龙却从未听过,该是一种非常稀有的物种。杏儿在前边一边领路,一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跟着婉儿姐来的那些同学,有好多都长得好奇怪,头发是金色的,眼睛是蓝色的。他们当中那些女的,都穿得好大胆,大腿都露出来让人看,杏儿看得脸都红了,听说西大陆的女人都是这样,不过她们都非常有礼貌,还讚我漂亮呢。少爷你见到婉儿姐,一定会吓一跳,杏儿方才也差点认不出来。」「哦,怎么个吓法?」林子轩顿时大感兴趣。杏儿立时滔滔不绝道:「婉儿姐是大家闺秀,平时都只穿长长的裙子,就像夫人一样。可是这回婉儿姐回来,穿的衣服跟她那些女同学好像,都是长长的靴子,短短的裙子,还穿了长长的袜子,虽然不像其他人那样光着腿,但裙子没有盖过袜子,还是露了一小部分大腿,看得好羞人啊。」杏儿说得脸色都有少许通红,不过末了,她又补充了一句:「不过,虽然有些羞人,但杏儿觉得,婉儿姐那样穿真的好漂亮。」林子轩听得津津有味,闻人婉一向性格保守,在外人面前便是不小心露出一截小腿,对她都是无法接受的事。谁能想到,自白鹿书院招收了一批来自西大陆的贵族学生后,不过数个月的接触,居然能让保守的闻人婉变得大胆起来,他不禁有些期待。第五节、远方来客白鹿书院,武极大陆上历史最悠久的书院,位於九洲国帝都北郊,连同一望无际的天山山脉,一同被划进书院的管辖范围。书院既学文又习武,千百年来,书院一共走出九位武尊,数十位武宗,文人巨匠更是举不胜数。大陆上,各大门派但凡有些实力的,都会将门中值得培养的弟子送入书院,哪怕花费巨大也在所不惜。皆因论底蕴,白鹿书院自认第二,没有哪个门派势力敢认第一。就连统管九大神洲,建国超过三百年的九洲国皇室,也不敢和白鹿书院比底蕴。白鹿书院地位超然,声名远播,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西大陆贵族,万里迢迢地来到东方,进入书院求学。闻人婉在白鹿书院入学两年,今趟却是第一次带同窗来蓬莱宫做客,且其中过半的同窗均是来自西大陆。蓬莱宫在西园的碧清池招呼一众来客,园中的花坛花台,花缘和花丛佈置得丰富多彩,园亭园廊,山石和水池更是清幽如画。再奉上多姿多样,精緻可口的点心,直让众人连连称讚。当杏儿带着林子轩来到园中,林子轩便望见一众男男女女间,那众星捧月般的绝色美女。那是一个肤色细润如脂,粉光若腻的绝代佳人。柳眉如烟,星眸含嗔,素齿朱唇,体态优雅闲适,说话间声音如娇莺初啭。但见闻人婉一改平日淑娴的宫装华裙,换上了一身奇特大胆的西方衣饰。她的上身穿着一件质感出色的纯黑色紧身皮衣,在皮衣的包裹下,酥胸显得圆润挺拔,外面则罩着一件长袖的短小外套。腰间是一条漂亮奇特的腰带,腰带往下,深色短裙仅及大腿之上,脚上则穿着及膝的鹿绒长靴,薄薄的深褐色袜子从她的靴子往上延伸,紧紧地包住她一对修长的美腿,裙子与袜子中间,露出一小截白皙软嫩的大腿,简直让人大开眼界。林子轩看得一阵咋舌,难怪杏儿说他看了会吓一跳,皆因闻人婉这身打扮,相对她以前真是太过大胆了。看她挺拔的酥胸跟白嫩的大腿,不是白白让那些男人一饱眼福吗。不过,当林子轩望见那七八个金发碧眼的女子时,他顿时又不那么想了。因为这些西方女子,穿得比闻人婉大胆十倍,她们的胸部竟露出至少一半,腿上除了一对短靴或长靴,再无他物,白花花的大腿差点晃晕人眼。相较起来,林子轩更喜欢闻人婉的打扮,有一种独特的异域风情,更加吸引他。当然,闻人婉本身便有倾世之姿,整个蓬莱岛只有秦雨甯可与她一争高下,无论她怎么穿,旁人都会被比下去。见林子轩到来,在场十几个男男女女,纷纷投来关注的目光。闻人婉见到林子轩,一双美目顿时一亮,朝他招手道:「轩弟,快过来,我来给你介绍我的同窗们。」数月未见,闻人婉出落得更加美丽动人,她的声音软软的,像轻呢细语般,直钻林子轩的心扉。林子轩信步而来,但见那七八个西方女子,看见这剑眉星目的少年,个个极是大胆地要闻人婉给她们介绍。便是在座的其他几位身着长裙的年轻女子,虽外表矜持,但她们的眼睛落在林子轩脸上时,均不约而同地亮了起来。很显然,林子轩继承自剑姬的英俊外表,这在场的一众女性留下深刻的印象。「婉儿,这位小兄弟莫非便是……」一个书生模样的青年,手持一把白纸扇,来到闻人婉的身旁,语气亲暱地问道。林子轩眉头不可察觉的一皱,但见闻人婉不着痕迹地往前一步,微笑着挽过林子轩的手臂,悠然大方地向众人介绍道:「这位便是我跟大家提起过的,蓬莱宫少主林子轩,轩弟,我来给你介绍我的同窗们。」闻人婉人如其名,性情温婉端庄,说话温柔细语,给人的感觉就像邻家的大姐姐一般,她不会刻意地冷落任何一个人,也不会对某一个人过分的热情,交往起来让人如沐春风。闻人婉为林子轩一一介绍,那书生模样的青年,乃是洞水湖陈家少主陈文斌,陈家是洞水湖第一大世家,在大陆上颇有名声。在交谈期间,陈文斌一直寸步不离闻人婉,看情况该是为闻人婉的姿色所迷,想要追求她。在场还有十二人来自西大陆,五男七女,均是出身西大陆贵族,行为举止很有修养,但说话方式却是礼貌直接兼大胆,与大陆上含蓄的风格全然不同。林子轩虽不是第一次接触西大陆的人,但仍感到和他们交流十分新奇。他们当中,一个名为雷昂的男子,引起林子轩的强烈关注。雷昂看上去约二十五岁上下,身形如铁塔般壮健,长得比在场所有人都要高大,留着一头及肩的金色长发,蓝色的眼神深邃,有着一种独特的引人气质。一柄巨大的银剑被他随意地放在长栏边上,正旁若无人地品嚐着蓬莱宫的美酒,当林子轩和他双目对视之时,他朝林子轩露出友好的微笑。除此之外,还有四位与闻人婉交好的大家闺秀,三位家世颇为不错的世家公子,在场的这些均是人中龙凤,闻人婉与他们交好,对蓬莱宫的未来非常有益处。听到林子轩乃是剑姬之子,蓬莱宫的少主人时,现场的气氛自是热烈起来。寻得空当,林子轩向闻人婉问道:「婉儿姐,娘她见过你这些同窗了吗?」「见过了,夫人亲自接见的,还吩咐我好好招待大家。明日我要带他们一起去岛上游玩,轩弟你也一块来吧。」林子轩点头,「难得婉儿姐这么久回来一次,也好。」顿了顿,他接着问,「听杏儿说,你这些同窗有人带来了一条龙?」闻人婉眉目含笑地望向身侧,只见雷昂插入二人的对话之中。「我的迪洛是西大陆非常罕有的双头飞龙,此刻我的下人正在安排它进食,林兄若有兴趣,我可带林兄前往。」林子轩顿时客气道:「如此,便多谢雷昂兄。」雷昂洒然一笑,「何须客气,林兄,请。婉儿是否也一块来?」「迪洛平时没少载着我飞,所以你们去吧,我在这儿招呼大家。」闻人婉柔柔一笑。两人向众人告退,随即并肩离开。「我听雷昂兄说话带有帝都口音,不知来我九洲国多长时间了?」蓬莱宫在东边专门为双头龙腾出一个大院落,两人边走间闲聊了起来。「五年前我与一百多名同胞,乘船穿越茫茫大海,来到这里。仍记得当时第一次见到繁华的东方帝都,那种震撼至今不能忘却。东方大陆的繁荣,实非我西大陆所能比拟。」林子轩摇头道:「话不能这么说,我武极大陆比之西大陆繁华,是因各种资源得天独厚。但西大陆也有许多事物,比起我们更加优越。譬如你们一种名为数学的术科,以一种奇特的数字作运算,比之我们大陆盛行千年的算术,要优胜许多。还有诸如几何,物理,化学等神奇术科,简直令人大开眼界。这些东西我认为非常重要,可惜我们从未意识到这点。」「没想到林兄对我西大陆的学科,竟如此熟悉。」雷昂十分惊讶。「我蓬莱宫别的东西没有,就是书多,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翻看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倒让雷昂兄见笑了。」「不,林兄眼光独到,我们的院长曾说过,西方的学科传入东方已有颇长一段时间,但东方却从未深刻认识这些事物的重要性。他指出,若东方不及时醒觉,不消百年时间,西大陆的发展将迅速追上东方,这是我们院长白鹿先生亲口说的。林兄年纪轻轻,见识非凡,难怪能让名震帝都的绝色才女司马大家倾心。」这回轮到林子轩惊讶了。「雷昂兄认识瑾儿?」雷昂顿时哈哈大笑:「何止认识,还很熟呢。司马姑娘是帝都最出名的大才女,琴棋书画样样超凡,还是个绝色美女。今年宫中大庆,当朝圣上数度邀她进宫都被婉拒,连圣上都吃了闭门羹,哈!我是沾了婉儿的光,才有幸能欣赏到司马大才女动人的歌舞,这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得的事情。」「听婉儿说,明年司马姑娘就将下嫁於林兄,能娶得如女神般的大才女作妻子,林兄可真让人羨慕不已。」林子轩连忙谦虚,心中却不无自豪之意。雷昂恐怕不知道,他不仅将要迎娶国色天香的司马瑾儿进门,另一个不论容貌气质均不相伯仲的闻人婉,也早已与他发生了夫妻关系。他一人独佔两大倾世美人,说出去,怕会引无数男人疯狂妒忌。说话间,两人已来到宫里专门为双头龙安排的大院子外。远远的,林子轩便已听到一种沉重的呼吸声,声音像从某种生物巨大的胸腔中喷涌而出。当林子轩踏进院子,位於院子中央,那头原本正在专心进食的生物,忽然像发现了什么,两对硕大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住了他。这是一头体长超过三丈的巨龙,通体呈青墨色,身上没有半点鳞片,翅膀像一对巨大的蝙蝠翼,又薄又宽。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两个长长的颈部上长有两个头,分别一红一蓝。当它四只眼睛紧盯着你时,便是曾亲身体会过魔龙威势的林子轩,仍感到相当有压力,毫无疑问,这是一头非常强大的飞龙。「这便是迪洛,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它是我最好的夥伴。」雷昂向林子轩介绍道,「咦,奇怪,迪洛似乎发现了什么东西。」迪洛紧紧盯着林子轩,脚步也缓缓向他靠近,两个头似乎还在空中嗅着什么。它举动让林子轩非常戒备:「雷昂兄,你这头龙不会攻击人吧?」「林兄放心,迪洛自幼在人类社会长大,没有我的指令,绝不会随意攻击人,待我问问它怎么回事。」雷昂走了过去,轻轻地抚摸着迪洛一颗红色的脑袋。迪洛忽然停下了脚步,嘴中发出几声低沉的吼声。林子轩问道:「怎么了?」雷昂面有异色:「林兄的身上,有一种令迪洛感到威胁的气息,这气息很淡,却让它非常不安。」林子轩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定是他被魔龙拍了一击,虽有沐浴过,但身上却还残留着一丝魔龙的气息。人无法察觉,但身为飞龙的迪洛感官极度灵敏,它竟然嗅得出来。忽然,林子轩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他正色道:「雷昂兄,小弟有个不情之请,望雷昂兄能够答应。」雷昂神色一整,道:「撇开婉儿的关系不谈,我与林兄虽是初次相识,却像认识已久的老朋友,林兄这样的朋友我交定了。有任何用得着我雷昂的地方,林兄无须客气,尽管直说。」雷昂爽快直接的回答,让林子轩对他好感大增。之前林子轩关注他,是因为他知道雷昂是在场所有人之中武功最高的,对着他有着一种面对陆中铭的感觉,他的武功不会弱过陆中铭多少。谁知一路谈来,林子轩发现雷昂谈吐不俗,许多连听都没听过的稀奇古怪事物,他信手拈来,知识量之丰富让人难以置信。这样一个出色的人物,毫不掩饰对自己的欣赏,令他相当愉快。「如此便先行谢过雷昂兄,我想明日请雷昂兄带上迪洛,与我一同到附近一座岛上。」如果可以,林子轩目前绝不愿再踏上龙湖峰半步,魔龙太强了,在他进入金丹期前,遇上魔龙只是有去无回。但林子轩的父亲林天豪下落成谜,这是一根横在他心头的刺,他想利用迪洛超乎想像的灵敏嗅觉,哪怕是找到一丝线索也行。雷昂十分好奇:「那座岛,是否跟林兄身上残留的气息有关?」「正是如此。不过有一点我要提醒雷昂兄,那座岛很危险,如果迪洛有何异常发现,我们必须立刻退走。」雷昂沉吟道:「有件事林兄不知道,我的迪洛并非普通的龙。它是冰龙与火龙的结合的后代,体内同时拥有冰火之力,目前整个西大陆仅剩它这一头双头龙。即使是在西方强大的飞龙之中,未成年的迪洛也是无龙敢惹的存在。历史上,曾有一头暴戾的双头龙,一夜将一座小镇灼烧成废墟,无法强者都奈何不了它,让它扬长而去。所以我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生物,能让迪洛感到不安。」拥有冰火之力,看样子迪洛比林子轩想像中的要强大得多。但很可惜,与魔龙那逾十丈的庞大龙躯相比,迪洛不论体型威压,与前者均不在一个等级上,对上魔龙必败无疑,不过,一战之力肯定是有的。「天色也不早了,我娘为各位准备了丰盛的晚宴,今晚我要与雷昂兄不醉不归。」雷昂咧嘴一笑:「正有此意。」晚宴在富丽堂皇的中央大殿上举行,美酒佳餚,如流水般一一呈上各桌。剑姬秦雨甯坐主座,林子轩和闻人婉坐在她身边,下面两排矮桌相对而立,雷昂与陈文斌分坐上首,来自西大陆的同窗均坐在雷昂这一排,剩下的都坐在对面,显得泾渭分明。当十余名身材曼妙的舞姬一曲完毕后,在座的众人均发出由衷的讚叹。现场的气氛和睦而热烈。陈文斌先是在座上的闻人婉身上扫过,饱满丰挺的酥胸,及裙摆下那一截白嫩的大腿,让他目光一阵炽热。接着移到一身淡雅白裙的秦雨甯身上,后者同样动人的容貌与身姿,让他本就火热的小腹更加地灼热起来。「小生时常听家父言,蓬莱剑姬有倾世之颜,今日一见宫主,果真如此。」秦雨甯矜持一笑:「陈公子言过了,妾身蒲柳之姿,难当此讚誉。倒是我家婉儿,当得起这声称讚。」陈文斌望向后者,目光炽热道:「婉儿今趟盛情邀请小生前来作客,在此之前家父有交待,绝不能失了礼数。」说完,他拍了拍手,殿外立时有仆人状的下人,手捧锦盒入殿。「这里,是一颗稀世夜明珠,是小生一点小小心意,望婉儿勿要嫌弃。」此话一出,与他坐同一排的另外几个世家公子顿时在心里大骂。他们都有追求闻人婉的心思,来此之前,他们在家族吩咐下均有带上名贵的礼物。但此刻,陈文斌在众目睽睽下,炫耀他带来的是夜明珠,这颗珠子价值何止千金,立时先声夺人。仆人将一个华丽的锦盒,置放在闻人婉的桌上,轻轻打开之后,便退了下去。即便宫灯明照,夜明珠依旧泛着迷人的光泽,一看便不是凡物。林子轩同样在心中大骂,他早就出这陈文斌对闻人婉有企图。两人虽然没有公开关系,但闻人婉早就是林子轩的女人,他怎能容忍别的男人对他的女人有企图。区区一颗夜明珠,就想追求闻人婉,简直是作梦。彷彿看出儿子的心思,秦雨甯微笑着道:「既是陈公子的心意,我便代婉儿收下了。礼尚往来,本宫也赠与陈公子十颗东海源珠,陈公子请勿推辞。」不待他说话,秦雨甯已吩咐下人,将装有十颗东海源珠的锦盒,送到陈文斌面前。论价值,十颗东海源珠比之这颗夜明珠还要珍贵一些,表面上是礼尚往来,实际上秦雨甯却是以行动告诉陈文斌,我拒绝你追求我家闻人婉。陈文斌也明白这一点,顿时哑口无言,心中郁闷不已。几个世家公子都悄悄松了一口气。坐在他对面的雷昂,则是摇摇头笑了一笑,继续大快朵颐,一边跟林子轩不停地拼酒。闻人婉十分诧异地看着这他们,搞不明白这两人,什么时候关系变得这么好的?当宴会结束时,林子轩早已喝得醉醺醺。闻人婉又气结又心疼,搀扶着他进了自己的小楼。一进房间,刚把房门关上,闻人婉便被人从身后紧紧抱住,林子轩一手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却是抱在她圆挺的酥胸。同时整张脸埋在她的脖子处,不停地亲吻着。闻人婉被他这一弄,身子整个都软了,她很快便被林子轩的热情所感染,两个人就这么站在门后,紧紧相拥着,双唇相贴,忘情地热吻了起来。「婉儿姐,我好想你……」「嗯……轩弟,我也很想你……」一阵热情的拥吻,林子轩清醒了不少,他把闻人婉抱上了床平躺着,望着眉目如画的闻人婉,林子轩整个人都看呆了。闻人婉被他炽热的眼神看得一阵酥麻,道:「轩弟,我这样穿好看吗?」「好看,非常好看。」林子轩喃喃道。他已经脱去闻人婉的小外套,隔着她的黑色紧身衣,双手用力地揉搓着她丰挺的两只胸乳。两颗挺拔的圆乳被他搓得时上时下,时扁时圆。「就是婉儿姐你的裙子太短了,大腿都露出来了。一想到那些男人能肆无忌惮地看你的腿,我就很是不爽。」闻人婉顿时有些羞涩:「人家是穿给你看的嘛,你若是不喜欢,我下次可以穿长一点的裙子或袜子,那样就不会被别的臭男人看光了,你说好不好?」「还是别,我喜欢婉儿姐这样穿,那些男人想看就看,就当便宜他们吧。」林子轩脱下闻人婉脚上的长靴,肆无忌惮地爱抚着她浑圆修长的两条美腿。闻人婉双腿被他摸得酥酥麻麻的:「轩弟,我们把灯吹了好吗,这样好羞人。」林子轩一阵好笑,闻人婉大腿都敢露出来了,没想到骨子里仍是那么羞涩。灯熄,林子轩迅速地除去身上的衣物,闻人婉除脚上的一双薄薄的长袜外,也被他剥了个精光。「啊,轩弟,你……你怎的硬成这个样子?」林子轩直挺挺地扑压在闻人婉的身上,他胯下那根肉棒紧紧抵在她的小腹上,那火热灼烫的坚硬触感,让闻人婉一颗芳心跳个不停。「婉儿姐,我太想你了,我要进去了好吗?」林子轩一边吻着闻人婉的俏脸,一边迷醉地道。「嗯,轩弟,你轻点进来……」得到闻人婉的首肯,林子轩哪还忍得住,黑暗中,一只手伸到身下,扶着坚硬的肉棒,很快就找准了湿润的蜜穴口,下身用力一挺。「嗯……」闻人婉发出一声动人的娇吟声。或许是闻人婉已经情动的缘故,进入的过程,比之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顺畅得多。林子轩极是舒爽地喘了几下,下身被柔软湿润的软肉紧紧包裹,那种感觉真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过了一会,林子轩缓缓地动了起来,开始了抽送动作。闻人婉纤手紧搂着林子轩的腰背,轻轻呻吟着,柔软的胸乳紧贴着林子轩的胸膛,每当后者与她的身体发生撞击时,房间里总会发出一种「啪啪啪」的羞人声音。久别重逢,加上林子轩在酒意的催动下,今趟泄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闻人婉的感觉正逐渐强烈起来,忽然身上的小男人一阵剧烈的颤抖,一股暖流在她体内喷涌而出,她立时知道林子轩射精了。林子轩达到了情欲的高峰,接着便软软地倒在了闻人婉的身上,困极而睡。闻人婉小心地把他放好,温柔地拉过被子给他盖好,又忍不住在他脸上亲了几下,才靠在他的肩膀上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