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云龙吟作者:弄玉&龙琁字数:6W3前文链接:thread-4721198-1-1.html 第二十集 内容简介:封面人物:朱老头和小紫抛下程宗扬这个「外人」,和黑魔海巫宗谈事情,程宗扬只得和卢景混在一起接案子打发时间。一名委托人的要求极为困难,几无线索:找出特定日期出现在某间脚店里所有不知名的客人!而且这间脚店早已被一把火烧个乾净! 没想到观察力敏锐的卢景带著程宗扬四处走访,竟然抽丝剥茧地找到其中几人,但这些身分、职业皆不同的人被找出后,却逐一死於各种意外! 第一章 夜色下,雄伟的伊阙如同拱卫帝京的门户,庄严地矗立在伊水两岸。水面上鲤鱼飞跃的声音不断响起,在月光下溅起星星点点的水花。河水彷佛温暖而柔软的丝绸,让人惬意得几乎想睡去。 「死丫头,」 程宗扬道:「自从离开南荒,我就觉得你越来越不精神。开始吧,还有精神整天跟我犯坏,现在就像蔫了一样,懒洋洋的只想睡觉。喂,是不是离开大海太久了?」 「大笨瓜。」 程宗扬道:「等老头的事情办[全篇],我带你去海边。到时候你想怎麽游就怎麽游,想游多久就游多久。要不我们就建一座临海的别墅,一半的房间就建在海面上,卧室里面挖一个游泳池,下面直接通着大海。或者我们乾脆把一半的房子建在海里」 程宗扬正在畅想,衣角忽然一紧,被小紫扯着潜到水下。程宗扬赶紧闭气,一边睁大眼睛。 小紫从水中伸过手指,按在他唇上,示意他噤声,一面朝水下潜去。 岸边生着大片大片的芦荻,细长的芦杆弯成弧形,被顶端沉甸甸的芦葭压得向水中倾斜,梢头露出一团团白色的芦花。小紫像鱼一样灵巧地在芦根的缝隙间游动着,没有碰到一根芦苇。 程宗扬一口气用尽,想露出水面透口气,却被小紫拉住。她一手攀住程宗扬的脖颈,精致的面孔贴过来,吻住他的嘴唇,轻轻喥了口气。程宗扬胸中烦闷尽去,口中胸中充满了少女香甜的气息。两人挽着手,静悄悄停在一片芦苇丛中。 一辆马车倾斜着陷在芦苇荡里,芦杆被车辙轧得东倒西歪。驭手倒在车旁,背心处有一个血洞,正不断涌出血沫。 马车的帘子被利刃切开,一名戴着面纱的少女惊惧地蜷着身,躲在车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她双手抱着肩膀,拚命摇着头,「不是我,不是我……」 一名蒙着面孔的黑衣人把她扯出来,一把揪下面纱,托起她的下巴,在月光下看了两眼,然後朝後面的同伴摇了摇头。 後面那人眉头皱起,然後一点下巴,黑衣人松开少女,随即一刀从她胸下刺入,刀锋穿过肋骨,准确地刺穿心脏。那少女身体一震,软绵绵倒下。两人收起刀,随即消失在芦苇丛中。 程宗扬口鼻都没在水中,只在芦苇丛间露出一双眼睛。 没想到刚到洛都,就目睹了这样一起凶案。那两名黑衣人动作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自己想阻拦也来不及。 等两名黑衣人走远,程宗扬从水中出来,只见那名少女倒在车厢中,胸前被利刃刺穿,一件精致的绸装沾满血迹,已经毙命。 凶手是谁,受害者是谁,原因是什麽?这些都一无所知。 能看出来的是那辆马车相当不错,还有少女身上的衣饰,绝非一般人家,佩戴的簪铒也价值不菲,腰间系着的一对鸳鸯鸣玉,足有半只手掌大,玉质莹白润泽,做工精巧,价比黄金,不知是哪家的女眷遭此劫难。 小紫拉起那少女的手,摸了摸,然後道:「程头儿。」 程宗扬接到小紫递来的手掌,发现那少女手掌虽然柔软,但指关节处有一层薄茧,显然是干惯力气活的。 程宗扬从少女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看了看,「那两个人不是劫财的。这簪子起码值几十个金铢,居然连看都不看。劫色也不是,这衣服还好端端的。」 小紫道:「那就是复仇了?」 程宗扬也不敢确定,「不好说。」 这少女显然是穿了别人的衣物,假冒身份,但蹊跷的也在这里。从她手上的薄茧判断,她所处的环境并不十分优越。但她身上的衣料自己曾在晴州的绸缎店见过,是被列为贡品的江陵丝,价格不是一般的贵重。从现有的线索推断,很可能是主人家发现自己被仇家盯上,於是让婢女穿上小姐的衣物,引走仇家,最终仇人出手,只杀了婢女问题在於这户人家的背景究竟是什麽? 这少女既然能冒充主人的身份,必定是那位小姐的贴身婢女。但能用得起江陵丝的富贵人家,内宅的婢女也是锦衣玉食,手上别说茧子,就是粗糙一点也未必能伺候小姐。 从她手上的薄茧推断,那户人家并不是十分显贵,可如此贵重的江陵丝怎麽会穿在她身上?还有她身上的饰物,都是上等的珠玉,尤其是那对鸳鸯鸣玉,还有她簪上那颗龙眼大小的明珠,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来。 一边是寒门素户的小婢,一边是华贵之极的衣饰,中间这位小姐的身份显得扑朔迷离。相比之下,那两名杀手的举动就留下太多信息看到人被掉包,立即杀人灭口,显然是寻仇。杀人之後一芥不取,就更昭然若揭了。不会是盗贼,也不会是外面雇佣的杀手。目标明确,行动利落,只可能是某家的门客,或者部曲。 程宗扬想了一下,把簪子和玉佩收进怀里,然後道:「摄像机呢?让惊理把这些都录下来。」 片刻後,惊理从芦苇荡中出来,小心翼翼地拿着那只摄像机,说道:「那两个人走得极快,奴婢只照到一个背影,不甚清楚。」 程宗扬指了指马车,「都录下来。把脸照清楚。还有那个驾车的。这事有点蹊跷,既然如此遇上,先留个证据。」 …… 夜色渐渐褪去,一缕微亮的光线出现在地平线上,照亮了青色的芦苇,金黄的原野,还有碧绿的河水。程宗扬坐在芦苇荡中,手里拿着一杆碳黑色的鱼竿,长及两丈的竿身顶端比芦茎还要纤细,下面垂着一根透明的鱼线。 水面没有浮子,以程宗扬如今知觉的敏锐,鱼线上再细微的颤动也能感知。他闭上眼,享受着轻风的吹拂。忽然间鱼线一沉,鱼竿细细的顶端被坠得弯曲下去,形成一个弯弧。 程宗扬手指微微放松,确定鱼已经上钩,才缓一下紧两下,那样不疾不徐的稳稳收回。 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那条鱼在水下不断挣扎,试图摆脱鱼钩。纤细的竿梢摇摆着,似乎随时都会折断。程宗扬却没有丝毫担心,这鱼竿看似纤细,其实坚韧程度远远超乎想像。在自己并不彻底的测试中,无论鱼竿还是鱼线,挂上半吨的物体都没有问题,就算咬钩的是条鳄鱼也能钓起来。 水面的晃动越来越激烈,突然一条鲤鱼从水下跃起,赤红的鱼鳍在阳光下闪烁着,几乎跃上竿头。 程宗扬右手往後一甩,不等鲤鱼落下,就将它高高提起,顺势扯到岸上。 鲤鱼在芦苇间湿泞的泥土上不断跳动,程宗扬一边取下鱼钩,一边折了根芦苇,用芦杆穿过鱼鳃,打了个结,放在脚边的水坑中。 「小程子,开张大吉啊。」 朱老头拢着手从芦苇间钻出来,眼巴巴看着那鱼道:「啧啧啧啧……这鱼起码有三斤多吧?瞧这活蹦乱跳的,咕嘟咕嘟炖锅汤,那滋味鲜得很!」 说着狠狠咽了口吐沫。 程宗扬道:「想吃鱼?自己钓去。昨晚是谁把带的乾粮都给喂驴了?这会儿想白吃?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啊!」 「小程子,大爷那驴不是伤了蹄子吗?吃你点儿乾粮咋了?」 「一点儿?你一点儿没剩好不好!要不是我还带着鱼竿,今天早上大家就喝西北风吧。」 「小程子,你咋这麽小心眼儿呢?钓就钓!」 朱老头道:「大爷也带着竿儿呢!」 程宗扬斜眼看去,只见老头儿拿着一根不知从哪根扫帚上撇下来的细竹竿,上面绑了根线还是几根不同颜色的线胡乱拼接起来的。整副鱼竿最值钱的就是鱼钓,是一根断了针鼻的缝衣针弯成的。一根鱼竿,硬让老头弄出色彩鲜明的丐帮混搭风格来。 朱老头却是十分得意,「小程子,瞧瞧大爷亲手做这鱼竿!比你那竿儿也不赖吧?」 程宗扬瞧瞧自己手里的高科技鱼竿,再瞧瞧老头那连叫花子都看不上眼的破竿,直想一口啐过去。 朱老头还在得瑟,「小程子,敢不敢跟大爷比比,看谁钓得鱼多?」 「哎哟大爷,我真不敢。」 程宗扬道:「就你那竿,我赢了也丢人!」 「年纪轻轻,咋一点胆子都没有呢?」 朱老头道:「挂点彩头!你要赢了,大爷那驴归你!」 「那驴你千万留着!万一碰到失主,我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程宗扬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老头,你要真想赌,咱们换个彩头你要输了,岳鹏举当年跟你的恩怨一笔勾销,怎麽样?」 朱老头哼了一声,「要是你输了呢?」 ⊥他那破竿,自己要能输,还不如淹死得了。程宗扬大度地说道:「你说!条件随便开!」 「大爷也不坑你,」 朱老头道:「你要输了,就帮大爷个忙吧……」 话音未落,老头儿手忙脚乱地收起他那破竿,「哎哟!这可上钩了!小程子,瞧瞧大爷这手艺!这运气!」 「等等!」 程宗扬叫道:「你那也叫鱼!」 朱老头的鱼竿上挂着条摇头摆尾的小鲫鱼,从头到尾还不足一指长。 朱老头老脸笑得菊花一样,「瞧你说的,这不是鱼难道是驴?」 「你就钓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啊!」 「看谁钓得鱼多有一条算一条,你就算钓上一条驴那麽大的鱼,那也算一条。哎哟!又上钩了……」 朱老头根本不带挑的,钓上来就算鱼,一会儿工夫就钓了五六条,最大一条差不多有巴掌大,由於太大,还险些把鱼线给扯掉。 程宗扬钓得也不慢,可他用的鱼钩根本钓不了小鱼,最小一条也有一斤多,这会儿只钓了三条。 「老头儿!先说清楚帮什麽忙!你要敢耍赖,我立马翻脸!」 朱老头嘿嘿笑道:「一点儿小忙给大爷买点东西。」 「什麽东西?」 「洛都西边的正门叫雍门,雍门往北,叫上西门。雍门和上西门之间那块叫金市。」 朱老头道:「金市里面都是做生意的,大大小小的铺面,差不多有四五百家……」 「先别急!」 程宗扬放下鱼竿,从腰包里拿出一张纸条。 汉国的贸易大都在城中固定区域进行,称为市。出发之前,他先让人整理了洛都最重要的商业区,一共九个市,这会儿从头看到尾,压根儿没找到朱老头所说的金市。 「老头儿,你又蒙我的吧?洛都九市,哪儿有金市?」 「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麽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麽?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 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 「小程子,赌不赌?」 「傻瓜才跟你……」 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 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 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 一刻钟後,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松松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後,老头儿就走了霉运。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肉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麽,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後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乾乾净净。 半个时辰之後,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麽好的?你就这麽帮他?」 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a href=http://www.687bo.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性境觯苯右现炖贤返闹窀停抢?br />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须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l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乾净,从鳃後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麽意思压根没人懂。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干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麽吃什麽,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让我生火做饭,免谈! 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麽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 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干不了这一行。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於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溜头尾,多出来的鱼肉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肉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 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伊阙彷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後一座巍峨的大城。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云,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彷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麽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 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於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於格斗的长剑。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於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操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於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都是游侠少年。 还有一种行人也带着弓,但他们所用的箭矢别具一格,尾端都系着极细的丝线。这些人是擅长弋射的猎户,箭尾的丝线能够有效地收回箭矢和猎物。因此携带弓矢的同时,他们多半会在肩头扛着一柄猎叉,上面悬挂着捕获的猎物。 另外一种带的多是短刀,刀鞘错金涂银,甚至用犀角、象牙为柄。这些是家资豪富的商人,武器往往是外露的财富。 汉国贵族佩戴的多是短剑,剑鞘上嵌着象徵身份的宝石和白玉,华丽丰凡。他们骑着骏马,在成群奴仆的簇拥下迤逦行来,充满了王侯贵族的傲慢与尊贵。 还有一些携带着顶端开刃的刻刀,那些是中低级的官吏。汉国虽然以造纸闻名,但官方档案多是以竹简和木简为主,以便於长期保存。汉国不用科举,官员大都是推举而来,吏员则是世袭。擅长律法的刀笔吏,在汉国是一股令人畏惧的力量。 程宗扬牵着坐骑,随着人流涌入关门,一路看得目不暇接。忽然身边传来一声惨叫。一名中年人刚走到门下,一名少年突然猛扑过来,从怀中拔出尖刀,狠狠刺进他背心。那中年人惨叫着扑倒,接着一名体格雄壮的豪士飞身而出,拔刀斩下他的头颅。 门前一片哗然,行人纷纷退避。少年抛下尖刀,用衣服包住滚落的头颅,闪身钻入人群,消失不见。那名豪士却把染血的长刀往面前一插,神态从容地在屍体旁盘膝坐下,放声喝道:「天诛小人!」 「好汉子!」 旁边一群少年高声叫好。 关门前守着着一队朱衣黑甲的士卒,血案刚一发生,士卒们就立刻围来,迅速将那名豪士带走。 周围的目击者议论纷纷,程宗扬扭过头,一脸不解地望着朱老头,「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汉国治安有这麽乱吗?」 「这是寻仇,轻易不会伤及无辜。」 朱老头见怪不怪地说道:「没瞧见已经有人抵命了吗?」 「说杀人就杀人,这个也太……太质朴了吧?」 一名少年大声道:「这贼子敢陷害郭大侠!今日伏诛,乃是天意!」 在那些少年大肆宣扬下,程宗扬很快弄明白了来龙去脉。按照汉国的习俗,天子即位就开始修建陵墓,如今天子登基十余年,陵墓已经建成大半。汉国十分重视厚葬,天子的陵墓并不是一座简单的坟墓,而是模仿世间宫室建起的寝宫。除了陵墓之外,还有一整套的城池宫殿,一切都与世间一样。为了让帝王死後仍能享受世间的繁华,汉国甚至会在陵墓周围建起城市,把附近的豪族富户迁到陵区。有名的五陵少年就是这些富户的子弟。 当今天子也是这样做的,但他气魄更大,直接下诏将汉国所有家产三百万贯以上的富户全部迁至新建的陵区。据说编入迁徙名册的足有六万户,汉国豪族的鼎盛可见一斑。 而这些被迁徙的富户中,有一位声名赫赫的布衣大侠,名声大得连程宗扬在几千年後都听说过:郭解。作为游侠列传中的重点人物,这个名字几乎就等於大侠的代名词。 问题是郭解名声虽然响亮,家产其实并不多,离三百万贯差着一大截。但当地官吏觉得他留在本地是个大麻烦,於是把他的名字也报了上去。郭解的门客和交好的友人多方联络,希望能把郭解从名册中剔除,甚至找到大司马大将军霍子孟,向天子转述郭解家贫,不适合迁徙。谁知一向对大司马言听计从的天子很惊讶地反问:「郭解一介布衣,居然能找到大司马亲自说情,难道会很穷吗?」 霍大司马无言以对,只好不再提及此事。 等到郭解迁徙时,由於家贫,各方受过他恩惠的人家都送来钱财资助,但当地的官吏居然禁止郭解见客。郭解门下都是豪勇之士,被一个小吏欺到头上,当即大怒,刺杀了为首姓杨的掾吏。 汉国豪杰慷慨悲歌,郭解的门客固然气血豪雄,杨家也不是任人欺凌之辈。杨家送葬之後,立即派人赴洛都告状,却没想到已经有人守在伊阙,以至於酿成血案。 那些少年,包括杀人的豪士,其实根本没见过郭解,只是钦佩於郭解素日里行侠仗义,才毅然出手。为了不连累郭解,动手的豪士还主动留下来顶罪。 第二章 伊阙往来的行人本来就多,眼下又出了这样一桩血案,士卒们还没有清理乾净,周围已经观者如堵。听到那些少年慷慨激昂的诉说,众人大声叫好,不少人砍刀斩地,感叹这些侠士的义气。只有一名文士说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郭解之辈,动辄杀人,何得称贤?」 那些少年闻言怒道:「郭大侠仗义疏财,急人之所急,为人排忧解难,不顾己身。侠义之气,世间无双!哪里来的腐儒,也敢非议郭大侠!」 那文士毫不退让,「郭解其人,不过是自喜为侠,说来说去,无非是好名而已。」 一众少年群情激愤,「胡说!郭大侠行侠仗义,从不使人知晓。只是受助者感念郭大侠的恩惠,才宣扬出去。便是我等游侠儿,偶然有机会为郭大侠效力,也从来不曾留名。哪里像你们这些腐儒沽名钓誉!」 文士道:「侠以武犯禁,有郭大侠作榜样,教出你们这帮睚眦必报的少年,一怒而杀人,置王法於何地?」 守卫的士卒被双方的争吵惊动,重新过来。那些少年翻身上马,对那文士叫道:「腐儒I敢留下姓名!」 文士朗声道:「河间郑子卿!此番来京,求学於云台书院。诸位若有指教,郑某自当静候!」 少年愤怒地盯了他一眼,然後呼啸一声,离开关隘。 程宗扬好奇地看着那名文士,这小子真有几分胆量,敢和一群热血沸腾的游侠少年当街争吵。把自己换成这个儒士,还真不一定敢出头,不是打不过,实在是犯不着。 太史公的游侠列传自己只是略略翻过,隐约记得郭解的下场是族灭,但究竟为什麽被族灭,就没有什麽印象了。如果历史没有走样的话,被勒令迁徙之後,郭解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了。虽然自己对这个列入正史,名震千古的大侠很有几分好奇,但赶在人家临死的时候拉关系,显然不够明智。 「先去找鹏翼社。」 程宗扬找出自己记的地址看了一眼,「通商里,位於洛都西北,紧邻西市。上面说西市是洛都九市最大的一个,看样子地方不错啊。」 朱老头乐呵呵看了场热闹,倒是没说什麽酸话。这会儿正背着手牵着跛驴走在前面,路过茶肆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佝偻的腰背微微挺直。 一个瘦削的男子坐在茶肆中喝茶,他低着头,对朱老头的目光视若无睹,端茶的手指纹丝未动。一碗茶喝[全篇],他徐徐放下茶碗,一枚一枚数出铜铢,放在桌上,然後站起身,慢慢抬起面孔。 那男子身材极高,程宗扬感觉比自己还高出一头,脸色出奇的苍白,几乎能看到皮肤下细细的血管。他头发苍白,却看不出多少年纪。极端点说,从三四十到五六十,甚至更大一些都有可能。 他与朱老头对视一眼,那双看似平常的眸子却彷佛藏着一对锋利的钩子,目光扫来,程宗扬这个旁观者都觉得眼睛彷佛被刺了一下,情不自禁地闭了下眼。 再看时,那男子已经离开茶肆,只剩一个背影渐行渐远。 程宗扬心里狠狠跳了几下,那男子步履并不快,在一群行人中毫不起眼,但就刚才一眨眼的工夫,他已经走出十几步远,再眨一下眼睛,便消失不见,就跟大白天活见鬼了一样。 朱老头开口道:「小程子,你自己进城吧。过几日,我去找你。」 「哦。」 程宗扬一句话都没问,牵着马就要离开。 「紫丫头跟我一起去。」 「啥!」 程宗扬一听就炸毛了,「死丫头可是我的人!凭什麽跟你走?」 朱老头沉声道:「这是我们黑魔海的事。」 「少来!谁死乞白赖让我帮忙的?这会儿想起来我是外人了?要不然死丫头跟我走,要不然我跟你们一起去,想把死丫头带走?没门!」 程宗扬一点都不客气,「你一个老家伙带着我的女人去冒险,凭什麽啊!」 「祭祀之後才是大比,按照规矩,大比之前,任何一方都不会动手。这次只是与巫宗诸人见见面。」 「要见面也是我去见!死丫头那点儿功夫能干什麽?当初你跪下来求我,不就是想让我出面跟他们打擂台吗?」 朱老头道:「谁跪下来求你了?」 「少扯那些细节!说吧!你们那个大比,出面的是死丫头还是我?我先跟你说让死丫头出面肯定不行!」 朱老头眨巴眼道:「那你让我说啥?」 「程头儿,宗门的大比并不是两个人上去打擂台的。」 小紫道:「这次与他们见面,就是要定下如何选出天命之侯。大祭是在下个月,即使有危险,也是一个月之後的事了。」 「那都是老黄历了。别忘了巫宗已经被灭过一次,讲规矩的都差不多死光光了,万一他们不守规矩怎麽办?」 程宗扬压低声音道:「我是怕他们来阴的。」 「小程子,你这是看不起大爷啊。」 朱老头叫屈道:「啥阴的阳的,文的武的,玩啥大爷也不怕。再说了,你就是看不起我,也不能看不起紫丫头啊。」 「耳朵竖那麽长干嘛!我们说个悄悄话你也偷听!」 朱老头臊眉搭眼地转过脸。程宗扬握住小紫的手,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焦虑。要知道,老头选的弟子原本是鬼巫王,小紫连凑数的都不算。即使老头已经无可选择,不得不回心转意,自己仍然充满担心。 「不要担心啦。」 小紫轻笑道:「人家会把太一经拿回来,解决掉你肚子里的麻烦。」 「太一经算什麽?连你一根头发都比不上!」 说来说去,程宗扬只有一句,「我跟你一起去。」 小紫翘起唇角,「黑魔海是我的,不能让你插手。」 程宗扬很想说你别想什麽嫁妆的事,我只要你好好的。但终於没有说出口。外人也许只看到小紫如何霸道和狠辣,自己却知道她心思有多麽纤细和敏感,在她心里,一粒砂子都不能有。 程宗扬沉默片刻,「你们只有两个人。太危险。」 「石敬瑭已经在这里了。况且毒宗在汉国也不是一点人脉都没有。如果单论人数,也许我们比巫宗还要多呢。」 老头儿既然敢来,肯定有几分底气,但程宗扬担心的是老家伙太不靠谱。老头儿对小紫不坏,可他办事的风格充满了天马行空,没头没脑,即不普通又不文艺的二逼气质,实在太不让人放心了。 良久,程宗扬道:「小心剑玉姬。」 「知道啦。」 小紫眨了眨眼睛,「程头儿,你整天想着她,等人家比[全篇],把她叫来给你暖床好不好?」 「开什麽玩笑?那贱人从里到外都是冷的,还暖床呢。」 程宗扬紧紧拥着小紫香软的身体,在她耳边道:「别把对手想得太简单。如果有危险,宁杀错,勿放过。」 让他这样的滥好人说出这样决绝的话,小紫美目不由微微闪动了一下,接着她皱了皱鼻子,「人家想说的话,被你先说了呢。」 她伸出舌尖,在程宗扬耳根轻轻舔了一下,用柔软到几乎快要融化的声音道:「程头儿,等人家回来,帮你吹箫好不好……」 「死丫头!」 程宗扬很想板起脸,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但听到这句话,即使在满腔焦虑中,他仍情不自禁露出笑容。让小紫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远在伊阙便能看到洛都巍峨的宫殿,这座六朝的帝京似乎近在眼前,实际上还有相隔四十余里,程宗扬直到午後才赶到洛都城下。 洛都北依邙山,南邻洛水,最初的城池南北长九里,东西宽六里,被称为九六城。但现在城?a href=http://www.687bo.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性缫牙┱攀叮酝木帕潜涑赡诔恰B宥季攀兄性次混?br />城外的马市和南市纳入外郭,成为城区的一部分,整个城市也被拉成正方形。 洛都外城的城墙高六丈,城上每隔一百步建有一座望楼,墙外则是浩浩荡荡的洛水。外郭之内,是一座同样建有城墙的内城,再往里,则是宫城。与其余五朝的都城不同,洛都的宫城有两座,南北各一,分别被称为南宫和北宫。宫内楼阁相望,十丈以上的高楼便有十余座,最高的甚至超过二十丈,超乎想像的规模让程宗扬这个见识过未来世界各种摩天大厦的穿越者也不禁惊叹,难怪四十里外就能看到。 程宗扬穿过洛水上的津阳桥,从西南角的津门进入城中。作为汉国的都城,六朝闻名的帝京,洛都的繁华与舞都不啻於云泥之别,至少城中没有看到一座茅草苫顶的泥坯房,道路两旁三两层的房屋比比皆是。与舞都相似的是,城中同样被街道分成一个个里坊。夕阳下,整座城市都沐浴在淡橙色的余晖中,华丽得彷佛梦幻。 鹏翼社所在的通商里位於洛都西北,离城门还有十几里。程宗扬一路查问,终於在傍晚找到鹏翼社。 小紫离开时并没有带上惊理和罂粟女,程宗扬也不好带她们去鹏翼社,先把她们安置在毗邻的西市,然後才登门拜访。 鹏翼社在汉国的生意刚开张不久,铺面并不大,社内只有几个人,但由於是车马行,里面的庭院极为宽敞,足以容纳下几十辆车马。分社的管事蒋安世是一个年过四旬的汉子,他原本在孟老大的直属营,作为星月湖大营年纪最大的一批战士,蒋安世已经娶妻生子,江州之战後被派往洛都,负责鹏翼社的经营。 蒋安世脚後跟一碰,抬手行了个军礼,「程上校!」 直接登门的程宗扬倒是有些意外,「你认得我?」 蒋安世笑道:「早就听大营的兄弟们说过。但没想到程上校来得这麽快。」 「是陈乔说的吧?他的消息倒挺快。」 蒋安世肃容道:「鹏翼社洛都分社一共七人,在外四人,社中三人,按照孟上校的命令,从今日起,一律听从程上校的指挥。」 程宗扬笑道:「四哥和五哥还没有升职,我怎麽成上校了?」 蒋安世道:「程上校也许还不知道,上个月,星月湖大营的改编已经全部[全篇]成。新组建的星月湖大营一共是三个团,九个营。程上校是一团的团长,下属三个营的营长:杜元胜、臧修和吴三桂都晋陞为少校,因此程团长和侯团长一起晋陞为上校。」 星月湖大营重组,程宗扬接手了谢艺、萧遥逸的旧部,并且新建了自己的直属营。斯明信、卢景和孟非卿的直属营合并为三团,由孟非卿出任团长,但三人都把队伍交给了月霜,放手让她接管军队。斯明信和卢景腾出手来赶赴洛都,其实也是变相退役,从军务脱身,作为暗棋隐在幕後。如今星月湖大营战斗力最强的莫过於侯玄的二团,崔茂和王韬都在军中坐镇。真要打起来,程宗扬估计自己的一团和月丫头的三团联手,也干不过二团。 江州之战获胜,杜元胜篬全篇]靶藿吷傩T谇槔碇校馊鹨渤晌9俚谷